本报讯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总社各部局、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主管社团,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供销合作社发展和改革“十一五”规划纲要》。
通知说,围绕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组织编制了《供销合作社发展和改革“十一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在总结“十五”时期供销合作社改革和发展经验的基础上,确定了“十一五”时期供销合作社发展和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奋斗目标、重点任务与主要措施,是供销合作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重要规划,是供销合作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时期推进发展和改革的重要依据之一。(宗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