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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眼” 视力亟待矫正
发表于 2007-02-07  访问

随着城市车辆的与日俱增,交通管理智能化也是突飞猛进,如今在北京的道路上随处可见到“电子眼”,俗称电子警察,对交通管理部门实时掌握交通状况,及时发现交通违法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然而,我开的车却被“电子眼”看走了眼,事情是这样的。自从网络开通交通违法查询功能,我已习惯了每个星期至少要查看一次,虽然我对遵守交通法规可以说是有着很高的自觉性,但也怕无意中发生违章。昨天我在网上查询时,发现有我的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信息,违章行为是故意遮挡或者污损机动车号牌,这使我很诧异,因为我的车号牌非常清晰完整,怎么会发生这种事呢?

我带着这样的疑问来到了交通队,非现场处理窗口的民警让我看了“电子眼”拍下的照片,竟然后面没有牌照,我向民警提出了异议,并说明我的车辆号牌自安装上就没有动过,怎么会没有号牌呢?他好像明白了什么,让我去找站长,我又向站长说明情况后,那位站长将“电子眼”拍下的照片从电脑上调出,看后对我说:“这是由于反光造成的,“电子眼”毕竟不是人眼,没事了。”令我虚惊一场。

但当我第二天在网上查看时,那条交通违反行为未处理信息依然还在,第三天、第四天,整整十天那条信息才被删除。衷心地希望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能够有所改善,“电子眼”识别交通违法行为的“视力”能够尽快予以矫正,不要再给无辜者增添不必要的烦恼。



打印本文   原作者:林启明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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