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2007年“一号文件”,提出发展现代农业。对此有分析说,现代农业本质是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商品化。
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李炳坤认为,现代农业要求把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有机连接起来,形成完整高效、相互促进的农业产业体系。也就是说,以前农民只管耕种、不懂市场的状况应该得到根本改变,现代农业需要面向市场的生产经营。
为此,今年“一号文件”提出:“发达的物流产业和完善的市场体系,是现代农业的重要保障。”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引导并拉动生产,已成为人所共知的道理。以前常听说的农产品“卖难”折射出农村市场体系制度性缺陷。专家指出,农业和农村发展最缺的是与农业产业发展水平相适应、相配套的现代市场体系。
应该看到,这样的市场体系需要多方力量的参与,尤其是要发挥农民这一重要市场主体的作用。
今年“一号文件”首次明确提出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智力支持,要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要求每个农民既能科学种田、又懂现代物流、还会科学管理是不现实的,但是在现有条件下,培养各具所长、能够适应现代农业某个环节发展需要的“专业型”农民是完全可能的。
我们需要农业科技人才,同样也需要一大批农产品经纪人、批发大户、运输大户乃至懂得外贸业务的“土专家”。毕竟农业生产发展得再好,也要靠流通领域的这支队伍来实现效益最大化。
从我国的实际来看,积极扶持发展农产品专业流通经济组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解决好农产品流通的一条有效途径。这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能够有效整合农村生产经营各方面的要素,将勤劳耕种、有技术专长、头脑活络的农民都团结起来,大家取长补短,为实现共同利益分工合作。
应该注意的是,参与这些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不能再是原来“靠天吃饭”的农民,而应是今年“一号文件”提出的新型农民。
以前农民能闯市场,可能是因为其见识广、眼光敏锐、心里总有一个“算盘”;而现在农民闯市场,更多要靠现代物流知识、现代信息技术,以及对国家政策、市场信息的掌握和分析等。只有这样的新型农民组织起来的合作经济组织,才能与现代农业接轨,发挥应有的市场主体作用。
在发展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过程中,明确政府部门与农民的边界很有必要。该是政府承担的,有关部门就应该责无旁贷地负起责;完全可以由农民自己解决的,有关部门就应该自觉退出。
比如培养新型农民,政府就应该不遗余力地出钱出力;而落实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具体运作,包括他们找出路、闯市场,政府就应该放手让农民自己去组织。
只有让掌握了知识的农民在实践中增长才干,新型农民才能真正闯出新的市场,现代农业也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