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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平湖市供销社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

日期:2007-02-06 15:52   作者:何望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2095期
  本报讯  日前,浙江平湖市供销合作社组建了全市首家土地股份合作社,合作社以土地资源、基础设施、资金为股本,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组建,共有社员322户,入股土地258亩,供销合作社以资金入股。为保证合作社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股东利益,入股土地十年内不得退股,在土地承包期内股权可继承、馈赠和转让。合作社三年内实行保底分配办法,并将全力推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实行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何望)


编辑:舒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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