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信社改革系列谈之企业文化建设(行为文化)(十五)
法人治理之行为
广义的公司治理机制有两个要点:其一,公司治理的目标不仅仅是股东价值最大化,而是股东和利益相关者利益的最大化。第二个要点,不仅仅是形成制衡与监督,更重要的是形成科学决策的机制。要实现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综合价值最大化,必须依托企业的科学决策,没有科学决策,什么价值都不能实现。
广义法人治理机制最重要的是企业科学决策的机制。由于不同企业利益相关者的复杂性和差异性,广义的公司治理结构,没有既定的模式。对广义公司治理机制的把握,主要是遵循其基本原则。在符合这个原则下,可以因地制宜采取各种模式,这是它的要义。其原则对金融机构来讲,就是有利于科学决策,有利于风险控制,有利于实现股东和其它利益相关者利益的最大化。在实施公司治理机制时,根据科学决策和风险管控的目标来进行架构设计,进行责权分配。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并不是指董事长和行长的分离,而是指企业股东,即使你拥有10%的金融企业股份,也没有动用企业一元钱资金的权力。因为这是经营管理层的事情,单个股东无法做出任何资财的决定。这就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本质意义。理事长作为法定代表人,对企业所有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对风险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对于如何分配权力,董事成员中是否担任执行董事,看怎么有利于科学决策、有效管理和风险控制而定。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