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随着商务部2007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的正式公布,标志着2007年化肥进口业务全面展开。
今年,江西省共有四家企业获得2007年化肥进出口配额权,它们分别是江西省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垦进出口江西公司、江西省化工建材有限公司、江西省粮油饲料进出口有限公司4家企业。 文件中公布,这4家企业共获得关税配额量分别为磷酸二铵0.2万吨,复合肥5.1万吨,尿素0.4万吨。
据了解,凡获得商务部化肥关税配额的单位,自2007年1月起即可办理有关进口证明。持有国营贸易配额的单位必须委托国营贸易企业代理进口,不得委托非国营贸易企业代理进口。凡国营贸易配额须在《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中注明“国营贸易”。持有非国营贸易配额的单位应在《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中注明“非国营贸易”。(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