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力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主任 王惠群
2006年,黑龙江省供销社系统各项工作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农合组织实现了由组织创新向功能创新转变。到2006年末,全省除林区外,11个市(地)社、64个县社注册登记成立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由供销社牵头组建了11个市、55个县和410个农民经纪人协会。供销社发展的各类农合组织总数达到6462个,入社农户63.6万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12.8%。
目前,全省发展的连锁网点已达到7500个,是2005年的2.7倍。全省供销社商品销售总额实现135.6亿元,比上年增长19.7%,创历史新高;利润总额1.18亿元,由1999年亏损1.8亿元到连续六年盈利,向国家上缴税金5688万元,也创历史最高;资产负债率逐年降低,所有者权益比上年增长71.89%。
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明确了省供销社担任全省新农村建设、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全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领导小组成员及分工,90%以上县以上联社经费已经纳入同级财政开支或差额补贴,多数市联社已明确被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范围,省政府也下发《关于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意见》,规定全省农村现代流通服务项目由商务厅、供销社共同规划,供销社负责组织实施,50亿元贷款额度通过供销社归口申报,省供销社成为承接政策平台。这些支持,成为供销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强化为农服务的重要保证。
2007年黑龙江省供销社将重点抓好六项工作:
(一)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抓住《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的新机遇,着力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大力宣传好、用好《农民专业合作法》。二是抓好两个结合,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当地农业产业化经营相结合;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基层社改革相结合。三是争取参与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条例》起草工作,争取落实省委政研室调研建议,把握工作主动权。
(二)全力推进“新网工程”建设工作。一是加速整合系统网络资源,加速连锁经营网点改造,实现连锁网点全部覆盖我省行政村。二是坚持因地制宜,自办、联办或依靠第三方物流体系多种途径推进区域性配送中心建设。三是总结推广“一网多用、双向流通”的典型,最大限度地发挥网络功能,实现做大做强农资连锁,规范完善日用工业品连锁,启动农副产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连锁。力争通过二三年努力,使五大连锁体系基本成型,带动供销社经营、服务实现跨越式发展,成为农村现代流通的主体。
(三)大力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做好五项工作:一是项目服务。二是供销服务。三是信息服务。四是科技服务。五是新型服务,积极发展农信担保、社区服务等新型服业,参与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开发等。
(四)继续深化基层社、社属企业改革。一是大力推进基层社的改革、改造。进一步推进以“三引一替代”为主要模式的改革,大胆探索合作制的多种
实现形式,因地制宜多途径改造基层社。二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社属企业改革。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引进战略伙伴,调整现有股本的二元结构。完善社有资产的监管、运营体制,保证出资人地位,确保社有资产回报。建立完善改制企业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使经营既有活力,又能控制风险。
(五)努力发挥城市供销社带动作用。要深入学习白立忱同志讲话精神,学习好沈阳市社经验,结合本省实际,按照服务“三农”、服务系统、服务社区的方向,明确城市供销社的新功能,发挥市县联社行业一体化的工作优势,整合自身资源,打破行政区划,广泛实行联合合作。
(六)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和文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充分依靠职工群众抓改革、促发展,同时让改革发展的成果真正惠及职工和社
员。大力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和理想信念教育,倡导合作、平等、民主、公平的合作社理念,构建有中国特色合作社价值体系,发展合作社文化。注重加强供销社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人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为供销社发展打牢人才基础。加强各级供销社领导班子建设,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廉洁型班子,增强驾驭和引领供销社改革和发展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