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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山西检察机关查办安全事故渎职135名

日期:2007-01-19 17:08   作者:综合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2084期

  本报讯  山西省检察院日前发布消息,全省检察机关2006年共查办煤矿安全事故背后渎职犯罪案件112件135人,目前已作出有罪判决的有66人。

  为严查矿难背后的腐败,山西省检察机关2006年强化了对煤矿事故的调查。据了解,仅山西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参与调查的重大责任事故就有9起,检察机关从中立案侦查渎职犯罪35人,已有17人被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山西左云县新井煤矿“5·18”特别重大透水事故,张家场乡党委书记常瑞、乡长刘永鑫等11人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罪获刑。

  据统计,2006年,山西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渎职侵权犯罪445件515人,侦查终结渎职侵权案件382件451人,移送审查起诉425人,法院作出一审有罪判决246人。



编辑:舒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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