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与知识并举
张顺和
一项法规的诞生,往往意味着行动的决心与更大的责任。2007年1月1日,《反洗钱法》正式实施,为我国反洗钱搭建了一个更加正规化的舞台。
作为反洗钱的重要阵地,金融机构义不容辞,重任在身。根据《反洗钱法》,金融机构要通过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未履行相关义务而致使洗钱后果发生的金融机构,最高将被处以五百万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将有可能被停业整顿或吊销经营许可证。
面对洗钱毒瘤,农村不仅不是一块净土,而是相对薄弱地带,作为农村地区重要金融机构的农村信用社也大有用武之地,可以一显身手。法律正式实施之时,正是宣传的大好时机。但在宣传的同时也得先把自己“武装”起来。洗钱活动具有隐蔽性、复杂性和日常性,对它的防范与识别不仅需要感性的意识,也需要理性的知识,不仅需要一时的热度,也需要长期的韧度。
也许,某些洗钱行为会被遗漏,但有了大家的努力,更多的洗钱行为将被一一暴露。反洗钱,早已开始,但远没有结束。


做好反洗钱工作,笔者认为,要采取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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