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推进新农村建设,以实际行动支农惠农,2007年,四川省工商部门积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律免收登记费;对农村流动小商小贩、农民在集贸市场或地方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一律免于工商登记和免收工商行政管理费。这是从17日召开的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得到的消息。
据悉,四川省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目前共有1511个,各类农村经纪人10.8万余人。2006年,全省工商系统开展了整顿市场秩序和各类打假行动,有效地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利益。(田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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