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整理旧书,突然发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郭沫若先生翻译的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用6年时间(1863—1869年)写成的长篇巨著《战争与和平》。郭沫若先生翻译了第一卷,后三卷是翻译家高植先生翻译的。原来认为丢失了,现发现还在。我在文革前看过的《战争与和平》,是解放后由董秋斯先生根据英译本转译的。去年初,我曾发表《普洱茶之外》一文,其中涉及到《战争与和平》内容,竟然未参照原文地写到:“像托尔斯泰《战爭与和平》, 曹雪芹《红楼梦》提到的普洱茶”。托尔斯泰在《战争与和平》中提到“普洱茶”了吗?我并没有翻过原著进行核对,只是人云亦云!所以一直像块心病,想起来就不踏实。今天可以了却心愿了。为了快点找到“普洱茶”在《战争与和平》中的依据,我采用的是高植先生1981年9月重新修订的,上海译文出版社版本。又从头到尾地查对,没有!书中托尔斯泰写到茶的地方很多,涉及到喝茶的聚会,喝茶的礼节,茶炊茶具等。可遗憾的是托尔斯泰并未在《战争与和平》中提到“普洱茶”!显然不能说成托尔斯泰在《战争与和平》中提到了“普洱茶”,而我写的《普洱茶之外》一文中,却说成托尔斯泰在《战爭与和平》中提到了“普洱茶”,是不实之词,是个重大错误!
当然,曹雪芹在《红楼梦》里,确实提到了“普洱茶”。在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中,林之孝家的到怡红院查上夜的人,听宝玉说因吃了面,怕停住食。林之孝家便向袭人等说:“该沏些普洱茶吃。”袭人、晴雯忙笑说:“沏了一杯子“女儿茶”,(宝玉)已经吃过两碗了”。这里说的“女儿茶”就是普洱茶,是普洱茶的秋茶。据《勐海县志》称:“秋茶的采制时间一般在八月下旬到十月,又称‘谷花茶’,历史上曾称‘女儿茶’”。为何叫“女儿茶”?清代倪蜕《滇云历年传》中说:“皆夷女采制,货银以积奁资,故名”。这与很早在思茅地区管“沱茶”称“姑娘茶”,又叫“私房茶”的习俗相似。少数民族的少女,在春秋的采茶季节,用采制的茶卖出,存作嫁妆钱,所以又叫“女儿茶”。曹雪芹的《红楼梦》写作的年代,正值清王朝的乾隆盛世。而清乾隆九年(1744年),普洱茶被宫廷正式列入《贡茶案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