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思磊)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于2007年1月8日起正式开办全国农信银系统银行汇票资金清算业务。全国30家省级农信银机构及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所辖机构网点可办理银行汇票兑付和代理收款业务,首批可以办理签发农信银系统银行汇票业务的有广东、湖北、湖南、山西、山东、青海等六省及河北沧州市的农信银机构网点。随着各地农信银机构网点陆续接入农信银综合业务网络系统,办理签发农信银系统银行汇票业务的机构网点范围将不断扩大。
实现农信银系统银行汇票的全国流通,必须建设覆盖全国的汇票资金清算系统。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建设的综合业务网络系统,是根据全国农信银机构的支付结算业务特点,结合目前各省级管理机构技术力量和综合业务网络系统发展现状,借鉴现代化支付系统和全国性商业银行资金清算系统的先进经验而开发建设的一套安全、先进、集约、可靠,集数据交换、资金清算和信息服务为一体的计算机综合业务网络信息处理系统。其中银行汇票资金清算子系统为农信银机构开办全国范围的银行汇票业务提供异地资金清算服务,实现银行汇票签发、解付、撤销、挂失、解挂、退票指令的接收、转发及资金清算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