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监督是一项管理工作,其“产出”不易衡量,也无“收入”可言,相反,其人工成本、营运费用等却是显性的,一直被作为一个成本中心来管理,在农信社成本效益管理中很容易被忽视,特别是长期以来形成的以“效益”论英雄的思维定势,人们对事后监督部门的工作价值作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人力资源配置不足,独立地位得不到彰显,对被监督者的约束力较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我们应正确认识和科学评价监督部门的工作效益和其在防范会计操作风险方面的重要作用,合理确立事后监督在农信社内控组织体系中的地位,有力促进事后监督的健康发展。
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全力推动价值增长。一是建立监督系统,创立监督流程,达到增强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效率、控制管理风险的目的。要积极创造条件,不断加大向预警人员控制的倾斜力度,充分利用预警控制系统功能,对随机生成的重要业务数据进行同步监控、实时预警,实现事后监督向事中监督转变,实现对重要网点、重要柜员、重要时间、重要业务和重要会计事项的监控和预警,使监督手段和事中控制更具效果,提高风险反应速度,有效地发挥监督职能作用;二是实行风险量化管理,建立辖属网点风险排位和网点风险评价机制,实现操作风险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三是建立客户对账系统,进一步提升对账的管理层次,大力组织银企对账,及时查清未达账项,有效防范结算风险,保障农信社和客户资金的安全。
切实转变监督理念,提高有效监督效能。近几年,随着金融犯罪行为的加剧,“业务拓展,内控优先”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各级业务管理部门每每开办一项新业务,一律要求纳入事后监督范围,往往形成了名义上有监督、实质上无法控制的局面。为此,我们要转变观念,按照成本效益原则,科学合理地确定事后监督的范围内容,避免过于宽泛。在监督方法上,摒弃传统无效复审业务,减少监督的无效环节,合理控制监督比重,加大监督重点力度,使事后监督从简单操作型的孤立、静态的事后复审凭证,向智能型的连贯、动态的预警分析转变,从而防范农信社业务人员工作差错为主转变为以农信社风险防范为出发点,以查堵核算差错、防范内部人员作案和外部人员实施资金诈骗为目标,将影响资金核算正确性和易导致经济纠纷的核算内容列入重点监督范围,突出抓住重要部位、重要交易、重点账户、重要环节、重要时段进行重点监督,避免监督流于形式,充分体现其在防范业务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方面的作用。
建立监督分析制度,提升监督工作价值。要注意研究和分析不断发生的各类经济、金融案件,总结归纳犯罪特点,准确把握犯罪分子可能实施诈骗的切入点,将其列为重点监督业务和重点监督环节。并通过对监督中发现的核算差错的深入剖析,挖掘出业务处理过程中存在的违规操作行为或制度盲区,起到事前预警的效果。此外,还应密切关注各类新兴业务,充分评估其可能潜在的各种风险环节,主动将其纳入重点监督范围,从而使监督人员从大量的、简单复核工作中解脱出来。同时,要明确各级检查辅导员监督的范畴,将现场的对操作流程的实时控制,归属到网点会计或检查辅导员监督的范围。而反馈控制,即利用对会计核算结果的分析进行风险控制要纳入事后监督部门的职责范畴,坚持一手抓监督、一手抓整改,切实加强监督,确保监督质量,提高内控管理水平。在监督中正确处理好业务发展与监督检查的关系,既督导网点规范操作,依法合规经营,又引导网点开拓创新,积极开办新业务,为业务的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抓好业务学习培训,加强监督队伍建设。风险管理的关键在于人。监督人员的素质决定了监督的成效和风险防范管理的水平,因此要把监督人员的学习培训作为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抓不懈的工作,努力提高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监督人员只有自觉学习,掌握规范要求,才能对会计核算操作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监督,才能更好地发挥监督人员的职能,增强发现问题的灵敏性,判断问题的果断性、处理问题的正确性,进一步提高会计核算质量,确保资金的安全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