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为服务“三农”的农村信用社,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责无旁贷, 农村信用社如何充分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重要作用,已成为当前农村信用社在支持“三农”发展中遇到的新课题。
重点围绕“生产发展”的要求支持农村经济繁荣。一是要扎根农村,巩固农村市场。近年来,在国家扶持政策推动下,“三农”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为我们创造了广阔的市场空间,把农村信用社的支农服务工作放到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帮助农民增加收入,支持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来认识,找准市场定位,坚定不移地贯彻“以农为本、为农服务”的办社宗旨,增强做好农村信用社支农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积极探索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新途径、新办法,围绕“农”字做文章,不断加大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贷款投入。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已成为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重要载体,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作用重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是农村信用社业务延伸与拓展的必然趋势。中小企业广泛分布于县城和村镇,规模小、机制活、周转快,资金需求频繁但数额较小,与信用社点多面广、经营灵活、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特点相吻合。村镇中小企业大多以农业为基础,构成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主体,支持这类中小企业是支持“三农”的客观要求。农村信用社要转变思路、发挥优势,积极拓展中小企业市场。要探索适合中小企业需求特点的业务流程、贷款品种和担保方式的创新,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和担保难的问题。坚持因企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营销方式,一企一策,为中小企业量身定制适宜的信贷产品和服务。建立科学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实行综合考核评价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贷款的授信工作问责和免责制度,摒弃传统的对单笔、单户贷款追究责任的做法,综合考核信贷人员所管理客户的整体回报情况,切实发挥信贷人员的主观能动性,调动其贷款积极性,保护其工作创造性。
围绕“生活富裕”的要求支持农民持续增收。一是推动农业传统产业实现规模经营。积极筹措资金,实行统筹安排,优先对农业生产大户和有市场潜力的种植、养殖户给予重点资金扶持,支持种养业大户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生产效率。二是积极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兼顾基地和农户,形成龙头带动基地、基地联结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三是大力支持特色产业和产品基地建设。各地农村信用社应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突出支持重点,主攻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四是大力支持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支持兴建集收购、销售、流通于一体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拓宽商品流通渠道,提高农产品的商品率和市场竞争力。增加对化肥、农药、农机和种子经营等服务体系的信贷支持,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
围绕“乡村文明”的要求推进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包括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在内的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目标。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在农村广泛开展塑造新风貌活动,使农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民主法制观念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提高。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实施了以评定信用户、信用村镇为主要内容,以信用社为中心,以支农信息员为纽带,以推行贷款证、贷款上柜台为重点,具有农信社特色的个性化和差异化最佳结合的信贷支农信用工程。实践证明,信用工程建设不但有利于农村信用社的业务发展和尽可能地满足农民资金需求,还促进了农村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农村法制建设,激发了广大农民潜在的传统美德和文明底蕴,带动了村风民俗明显转变。村民为了争取被评为信用户,主动搞好邻里关系,遵纪守法,关心公益事业,民风为之大变。可以这样说,农村信用工程建设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形式,推动了农村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变革,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大有可为。农村信用社要不断扩大信用工程建设成果,推进乡村文明。
围绕“村容整洁”的要求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信用社应充分利用自身点多面广的优势,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促进农村生活环境的改善。积极参与改房、改水、改厕、改厨、改圈、通路、通电、通水、通电、通信息等“ 五改五通” 建设,面对农民不断更新的消费观念,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工商业、助学、住房、大件消费品等消费贷款的投放力度,促进农村消费市场需求的有效扩大,拉动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农村生活环境改善。
围绕“管理民主”的要求支持农村民主建设。农村信用社要全面了解村务公开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有条件的地方,加强与乡镇政府、村委会合作,代收协管农村资金,帮助理财投资,增加业务经营与管理透明度,接受农民监督,引导农民参与管理,促进农村民主化建设。发挥农村信用社账户和结算服务功能,协助有关涉农部门代发、代管涉农资金,做到公开透明。积极支持农村普法教育,引导农民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增强农民依法维护权益的能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