磷矿资源,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近几年随着我国磷复肥行业的快速发展,磷矿资源日益减少、磷矿运输困难等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磷复肥行业发展的瓶颈,一些盛产磷矿资源的省份相继出台相应的应对政策。据了解,云南省于2004年曾出台过征收磷矿石资源保护费的政策,对采购的磷矿石每吨征收20元的费用,但由于后来考虑到省内整个产业的发展,省内外企业的平衡等诸多因素,并未真正实施。而2006年末,具有磷都之称的湖北省政府又提出征收磷矿价格调节基金的政策,无疑给当前快速发展的磷复肥行业投入一颗重磅炸弹,引起不小的争论,在此政策尚未正式实施之前,笔者采访了部分大型磷复肥生产企业代表。
企业突感压力倍增
紧邻湖北省的安徽省,由于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等方面的因素,安徽省内的大部分磷复肥生产企业所需的磷矿资源都是来自湖北省。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王锡义说:“虽然我们六国在云南、安徽宿松都有自己的磷矿资源,但单凭企业自身的磷矿资源还不能完全满足生产的需要,还需要从磷矿资源省份——主要是湖北省采购磷资源,所以,对于最近听说的湖北省出台的征收磷矿价调金这项政策,我们还是感觉压力很大。因为现在的化肥市场,一看天、二看出口、三看进口、四看磷矿供应情况,磷矿资源的供应情况直接影响到其下游产品的供求关系。作为一个产业链上的重要一环,原料价格的上涨势必会引起产品价格上涨,利润空间下跌,这对于原本就面临残酷竞争的磷复肥市场无疑是雪上加霜,2007年的磷复肥行业竞争可能会更加激烈这是毋庸置疑的。”
合肥四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部部长陈国庆认为,磷复肥企业面对磷矿价调金政策很被动,最直接的反应是随着成本的增加,产品的价格要调整。从长远看,如果政府是希望通过出台这项价调金政策来提高磷复肥行业这个门槛是件好事,但如果单从地方考虑未免就不太周全。现在,对于政府的行为有些企业也无能为力,只有被动的适应,对于价格上涨只能是企业消化解决。
王锡义也认为,如果磷矿价调金是从本省的利益角度出发,也应该适当、一视同仁。说适当就是应该符合国家资源管理的总政策。另外,即便是征收调节基金,也还应该平等对待省内外企业的采购权力,如果名义是调节,实际上是限制磷矿出省,这样的做法就有些过了。现在文件是出台了,关键还是看怎么样去操作。“磷矿价调金是否也会像‘非典’一样在磷矿资源大省蔓延,这是很难说的问题。”王锡义最后补充说。
有企业人士认为,假如磷矿价调金的征收属于全行业的行为,那我们可以另当别论,但现在是一个地方性行为,是湖北省政府出台的。如果这样,每个地方都拿自己的特色资源进行炒作,都各霸一方,你调节,我也调节,那整个国家岂不乱成一团糟。
对于征收磷矿价调金,湖北黄麦岭磷化工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刘显成有自己的看法。
刘显成说:“征收价调金本身是政府对地方资源的一种保护性调节。磷化工产业作为一个战略性产业来讲,合理保护资源也是应该的、正常的,对于没有磷资源的这些省市,政策出台会增加一些负担,增加销售成本,这是不争的事实,也不利于我国磷化工行业的发展竞争,因为本身我国的磷复肥行业发展很困难,竞争很激烈,成本都很高。但地方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也是从省内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各有利弊吧。”
刘显成还认为,征收价调金可以提高磷复肥企业的门槛,尤其是复合肥企业的门槛。二铵这个行业我们国家的门槛还是比较高,一般要投资几个亿的资金,而复合肥企业则不然。征收价调金对于一些比较大的磷复肥企业肯定会增加一些成本,他们可能会更艰难,所以这些企业一定要根据自身的情况生产和上马新的项目,但对于一些“季节性”企业(假冒伪劣企业)、受地方保护的一些小复合肥企业在原材料价格上涨的情况下肯定很难生存,这样也可以有效的净化磷复肥市场。
贵州西洋肥业有限公司市场部部长杜树海认为,湖北省出台的磷矿石价格调节基金,如果以保护磷矿资源为出发点是正确的,但不知道它是想限制出省还是另有其他方面考虑。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可以提高磷矿资源的价格,价格的提升会缩小市场占有率,但同时也应该看到,价格的提升也会使一部分人在利益的驱使下滥采滥挖。
杜树海认为,价格调节基金的收取不会对整个磷复肥行业产生太大的影响,主要原因是湖北省的磷矿资源大部分都是被本省所占有和利用。
江西贵溪化肥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吴兴晚认为,湖北省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只能对湖北省内的一些企业及长江沿岸的一些磷复肥企业产生影响。对于贵溪来讲,从云、贵等地运过来的磷矿的价格和从湖北运来的车板价再加上调节基金所差无几。
王锡义认为,磷矿是个大问题,关系到国计民生,是粮食的粮食,这样重要的物资,国家的资源管理、职能部门,甚至是国务院应该关注,职能部门应该挑起这份担子。另外,湖北省政府在政策的出台时应考虑是否符合省里的利益,是否符合国家的利益,当国家利益和省里利益发生矛盾的时候,应该以国家利益为重。
刘显成认为,首先国家应该把磷资源合理分配这件事纳入国家统一调配,现在包括煤炭出省都有资源配置问题,资源出省都有资源调节基金的问题,否则磷铵资源的整合、无序的上马都是很麻烦的事。其次,国家应出台相应政策,减免进口磷矿石的关税,鼓励远离磷资源省份的生产企业从国外直接采购磷矿资源,这样既可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也可以有效的保护我国磷矿资源。
据业内一些人士讲,湖北省出台此项政策的初衷主要是为了“迎合”铁路运价上涨后,所带来的差价。所以,对于此次政策的制定和出台,受“牵连”企业强烈要求国家进行干预和调节。
各显神通化解风险
王锡义认为,企业在此方面认真点、国家政策宽松点,也应该考虑并学会用出口、进口两条腿走路,在渠道上下功夫、在终端网络上下功夫。
吴兴晚认为,对于磷矿价格上涨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工艺条件转产其它产品。例如多生产复合肥,少生产磷酸二铵,这样就可以从某种程度上有效降低成本价格。
刘显成认为,远离资源的一些省份上马化肥项目要切合实际,不要盲目,如果大家都上那么大,最后资源肯定是不够的,有资源的地方肯定是要保护的,比如,湖北没有尿素,也没有煤资源,所以,我们在建厂的时候应该考虑资源的问题。因为现在是市场经济,国家不可能调配多少。刘显成说,现在国内磷酸二铵产能已经达到600万吨,到2007年将达到800万吨。还有进口的一部分。虽然随着调整需求量会有所改观,但最终还将是供大于求,这样企业在市场的竞争就完全靠企业自身销售网络和优良品质的产品了。
2006年,山东红日阿康公司从湖北采购磷矿量达10万多吨,据该公司采购部经理王聿峰讲,对于湖北省征收价调金,可以采取多头采购的方式应对,除了从湖北采购外,还将从云南、贵州、四川等地采购,并且会随着湖北价调金政策的执行逐步降低该省磷矿采购比例。
除此之外,企业也会取消中间环节,即取消原来的中间贸易商,而是采取直接从磷矿厂家拿货的这种形式,这样就可以抵消部分上涨成本,并且会与长期合作的矿山生产企业共同承担价格调节基金带来的成本上涨,同时企业也会密切关注国外的磷矿市场行情,在价格合适的情况下企业也会考虑直接从国外进口磷矿石。
王聿峰还认为,如果湖北的价格调节基金真的开始征收,那么会带动全国的磷矿资源的上涨,因为这是个连锁反应,如果湖北磷矿价格涨了,省外的企业不能承受,它只能转移到湖北、四川,这样就引起了全部上涨。
据湖北省磷化工协会统计,湖北省每年磷矿石的销量在1100万吨左右,大部分是30%以上的优质矿,如果按吨售价为350元左右,价调金的征收总额有可能达到5.5亿元。5.5亿元这个数字本身也许并不可怕,但如果磷矿价调金“多米诺”骨牌现象真的在云、贵、川发生,那将对整个磷复肥产业带来重大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