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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至6000余个

日期:2007-01-08   作者:范非 薛浩峰   来源:山西日报

  投资180万元建起可贮存苹果400万公斤的大型冷库,在互联网上广泛收集、快速传递市场信息,帮助果农进行网上交易……芮城县新华苹果专业合作社连施“大手笔”,去年累计组织外销苹果8000万公斤,让当地果农赚了个钵盈盆满。

  新年伊始,山西省农业厅经管局提供了一组喜人数字: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现已发展至6000余个,其中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1387个,入社社员5.4万户。专业合作社成为推进全省新农村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其强大的带动作用令60万户农民受惠,占到全省农户总数的10%。

  为破解单家独户分散经营效益低下的问题,近年来,全省各地的农户纷纷自愿联合,成立了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携手应对千变万化的大市场,收到了良好成效。但众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一直登记管理分散,注册的名目也五花八门,致使该类组织市场主体的地位不能确立、不具备法人资格,由此引发了无法在银行贷款、享受不到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等问题,制约了其发展壮大的步伐。

  对此,省委、省政府接连出台优惠政策,全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做大做强。2005年,省政府明确提出将全省该类经济组织统一名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工商部门负责其登记注册,赋予其法人资格。同时,大幅降低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准入门槛,规定只要有5个以上农民出资、出资额在1万元以上,即可给予工商登记,改变了过去该类组织在注册时与普通企业一视同仁的做法。省政府办公厅发文,要求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今后每年须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其中省财政预算资金不少于500万元。特别是近期以来,借《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刚刚颁布之机,我省广泛、深入宣传该法的基本精神,在全省上下进一步形成了共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良好氛围。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省已逐步走上了健康、快速发展的轨道。目前,我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广泛分布于113个县市、区,这些专业合作社中有82个取得了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74个注册了商标、统一了品牌,在推动农业结构调整、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引领农民群众增收致富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范非 薛浩峰)



网站编辑:舒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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