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17日15:50左右,某钢厂合金叉车司机罗某来到炼钢厂转炉车间,驾驶叉车把合金料运送到转炉车间并加入到转炉。20:50左右,罗某驾驶叉车在1号炉后平台上加完2号炉合金料返回经过1号炉途中,恰逢合金工(喷补工)李某往1号炉钢包加调渣剂后,往操作室走。此时恰逢1号炉合金斗往下放溶渣,因加溶渣时,粉尘较大,导致工作室视线不良,罗某在经过时,鸣了几下车笛,在没有确认前方是否有作业人员的情况下,没有减速,便往前行驶。在行驶过程中,突然感到叉车运行有点不正常,好像碰撞到物体一样的感觉,连忙停车并下车察看,只见车右后侧,有一个人倒在那里,头部被车轮碾过,伤者正是李某。李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叉车驾驶员罗某违反操作规程,安全意识不强,违章、冒险作业,明知叉车警笛已坏,既不维修,也不报告,明知作业场所噪声大,作业现场粉尘飞扬,视线不良,而在行车过程中,既不减速行驶,又不仔细观察。这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转炉车间,对合金斗没有安装有效的除尘设施,合金斗放料时粉尘较大,视线不良;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差, 自我保护能力不强。生产准备车间,没有督促相关人员对已坏的叉车警笛进行及时修复,驾驶员带故障出车;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叉车驾驶员安全意识不强,违章、冒险作业;没有切实履行对现场安全管理职责。这是事故的间接原因。
整改措施
转炉炼钢厂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认真地查找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分厂、车间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下移,要经常深入车间班组;要进一步加大对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管力度,认真查处习惯性违章违规行为;要进一步加大对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力度,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职工自我保护意识;要针对各岗位的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崔文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