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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社关于召开四届三次理事会会议的通知

日期:2006-12-30 12:59   作者:总社办公厅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关于召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第四届理事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的通知

供销厅字〔2006〕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各位理事: 

  根据章程规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决定于2007年1月19日至20日召开总社第四届理事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推进供销合作社“新网工程”为主线,广泛对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现就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一)白立忱同志作工作报告;
  (二)递补总社理事会理事,增选总社理事会副主任; 
  (三)表彰全国供销合作社综合业绩考核优胜单位; 
  (四)出席全国供销合作社“新网工程”新合作项目推介会暨“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展示会。

  二、参加会议人员 

  总社理事会理事(含递补理事),总社监事会主任、副主任,总社监事,总社各部局、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主管社团主要负责人,各省(区、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负责人。

  三、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定于2007年1月19日至20日在北京京西宾馆召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号;电话:010-68536633),1月18日全天报到。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将参加会议的人员情况(姓名、性别、职务、民族)于2007年1月10日前电传至总社办公厅值班室。
  电话:010-66055167,66022066;传真:010-66050013。 

  (二)接站:大会会务组在首都机场大厅、北京火车站出口、北京西客站(从西客站北出站口出来,广场中心旗杆下)设有接站点。请各单位于2007年1月17日前将参会人员的航班、车次、人数等电传至总社办公厅值班室。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自带车辆、增加人员等)请一并告知,以便妥善安排。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专题:总社第四届理事会第三次全体会议



编辑:舒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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