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要发展壮大,就必须强化审计对信贷管理的稽核职能,将内审关口前移,变信贷事后审计督察为事前、事中调查审计,参与信贷审计管理、建立企业信息数据库等,努力改变农村信用社信贷内审滞后的状况,从源头上严把信贷发放关。
从信用评价入手拓宽审计视野。内审部门要充分利用对各信用社进行常规审计的契机,实地上门对实行“授信”企业、“一次核贷”的企业(户)和其他企业的大额贷款进行贷款审计检查,为信贷的进入或退出提供决策依据。一查企业主的个人数据。主要是查看企业主的社会评价、家庭结构、个人履历、道德品质和信用记录等情况。二查企业经营情况。查看企业应付账款、应收账款和借款,了解企业拖欠货款情况和负债率;查看企业产品周期、销售和库存量,预测企业发展前景。
深入企业一线做好贷前审计调查。重放轻管是过去信贷管理粗放型经营的表现,内审部门应积极配合信贷部门对申请新增贷款500万元以上和申请签发单笔银行承兑汇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进行贷前调查。一查企业盈利状况。查看企业应收账款登记簿,了解企业主要供需厂家的生产经营状况;查看企业利润分配,把企业报送税务与信用社的财务报表联系起来看,了解企业工资分配、税收、管理费用、偿还贷款本息及资金积累情况,如连续出现亏损,应建议不能贷款或贷款退出。二查贷款担保情况。新增贷款除小额信用贷款和联户担保贷款外,必须落实好担保措施,坚持以抵(质)押为主,强化保证担保的条件;扩大强制抵押范围,增强企业的第二还款能力,要求把企业承包法人代表和股东的房产列入抵押,使经营者的利益和企业命运捆绑在一起,防止逃废债;明确保证担保条件,保证人必须是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或承包人、有固定收入的自然人或公务员,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担保企业必须是负债率在60%以下,并且没有发生诉讼纠纷案件。
积极参与项目贷款的评审工作。一是了解企业资料合法性,企业是否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特种行业许可证、资信等级证等相关证件,防止违规立项;二是了解企业申请贷款用途的真实性,看是否符合国家信贷政策,是否把信贷资金投向高科技、高附加值、无污染、出口创汇或国家重点工程,杜绝低水平、小而全的重复建设;三是了解项目资金的到位率,其资金来源要合理,必须达到60%以上,防止企业把项目所需资金全部压在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