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不良贷款居高不下、资产质量日趋恶化始终是困扰农信社可持续发展的一大顽疾。究其原因既有行政干预渗透、企业债务逃废、社会信用缺失、行社脱钩遗留等外部原因,也有体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监管不到位等内在因素。具体表现在:借款人信用意识淡薄,社会信用环境失衡,导致大量信贷资产“沉淀”;信贷员自身素质和修养的欠缺以及自律意识的失控,是不良贷款大量出现的诱因之一;地方党政的短期行为和行政干预的不当介入,加速信贷资产演化为不良贷款;地方经济环境的不稳定状态以及借款人经营理念的失误,还款能力的弱化,成为滋生不良贷款的“催化剂”;农信社内控制度和信贷管理机制自身的纰漏,贷款缺乏有效的跟踪动态监控,致使信贷资产持续恶化;现行司法制度缺位,法律手段软弱,赢得了官司却赢不回钱,继而导致不良贷款积重难返。
农信社不良贷款可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可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寻求突破口:
高悬法律之剑,重锤出击,依法强制清收。当前,社会上流传这样一句话叫 “农信社的钱难贷好赖”,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农信社不良贷款的根源所在。正是这种心态支撑着越来越多的借款户以身试法、以“赖”为荣。有鉴于此,农信社应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及时诉诸法院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并设立未执行案件管理机构,专司督促和加大法院执行部门的执行力度,以减少由于法院执行力度的搁浅或因保全行动的滞后而导致 “赢官司不赢钱”现象的发生。
加强横向联系,争取地方党政的理解、支持与协办。不良贷款的处置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事实上,农信社很大一部分不良贷款的衍生均源于地方党政的干预,这一点在对乡镇企业和国有企业贷款方面尤为明显。为此,农信社应在地区政治事务中扮演重要角色,积极发挥政协、人大代表的政治协商与民主监督作用,以议案质询方式促进地方党政正确行使权力,以此维护农信社权益。事实证明,依靠行政手段协助清收亦为盘活农信社不良贷款的有效途径。
有效掌控社会舆论压力,构建失信“三牌”与公示网络。不可否认,由于社会价值观、人生观的重新定位,失信与赖账渐呈抬头之势。针对这种现象,可以“三牌”处之:即逾期一个月划为“红牌”,逾期二个月划为“蓝牌”,逾朔三个月划为“黄牌”。同时,将列入“三牌”名单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墙报、公告栏等多种媒介对外每个季度予以公示一次;对连续三个季度列为“黄牌”者可通过联行函告方式联合各金融机构协力进行“封杀”,使其慑于强大的社会舆论和惩罚态势而趋于合作。
落实不良贷款清收责任制,发动全员收贷。一方面,对收回的不良贷款可区分不同年限按一定比例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同时,对由于违规操作导致贷款风险,或故意回避和掩盖“问题贷款”真相造成贷款恶化的,要切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实行个人赔偿制度。另一方面,对那些给予适当支持即能恢复生产且还款意愿良好的借款户,可采取转贷盘活、以贷养贷,通过增强其造血功能自我壮大后逐步还贷。
推行信贷管理标准化操作,打造长效监控机制。着力完善以审贷分离为核心的风险约束体系,合理界定信贷授权、授信限度,对贷款决策进行集体讨论、审批,以推进信贷风险管理工作“关口”前移。遵循“权力与责任对等”、“风险与收入挂钩”原则,将风险防范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个人绩效、领导升迁相结合,做到权、责、利对等。同时,严格加强贷款“三查”制度,在此基础上,由上一级稽核部门定期予以抽查,使之不流于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