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农资产品质量调查的思考
农民凭经验购买农资
本次调查一个结论相当引人注目,即多数农民在选购农资时,往往是凭经验。当问及如何决定购买农资、买什么农资时,67%的被调查者回答是根据经验决定购买,甚至有一部分人就按农资老板说的买。
改革开放以后,农村有文化、有知识的青壮年大量外出务工,从事农业生产的多是文化知识少、技术水平低的老弱及妇女,缺乏对假冒伪劣农资的识假、辨假能力,客观上助长了假冒伪劣农资的泛滥。
台州市工商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农民在使用农资时存在许多问题,有的由于没有按照农药标签的规定和要求,擅自提高施药浓度;有的未根据病虫情报的关键时机进行施药;有的没有按照品种特性适时播种,引进的农作物品种不适宜在本地区种植等而导致损害……这样的事例随手可得——
今年2月21日,黄岩区100多户农民施用了深圳“芭田”复合肥,出现茭白叶枯死、根部腐烂现象,最终造成近170亩大棚茭白苗坏死。经浙江省农科院专家分析,问题出在“芭田”成分的改变上。原来老“芭田”肥料成分是氮15、磷15、钾15,新“芭田”增加了氮的含量,氮磷钾的比例为18:8:15。氮的含量增加,产生的氨气也相应增加,而农民却按照老经验施用,未及时加大通风量、加长通风时间,使大棚内氨气聚集,浓度过高,导致茭白苗灼伤、烂死。这起事件生产厂家和农民双方都有责任。厂方的主要责任是未在说明书上标明应该注意事项,而农民的责任是未详细看说明书、看配比变化,超量使用复合肥。
“我们农民一般都没念过几天书,看普通的信也吃力,更不要说看专业性很强的说明书了,只能凭经验,再加上一点道听途说的知识,来打药、施肥。”温岭滨海镇今年54岁的老民陈友钿对记者说,“没办法,人老了,再学知识来不及了,只能凭经验买了药,试着用,凑对了就对了,凑不对就认倒霉。”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像陈友钿一样,农民在农业生产中尝试着用农资在自己赖以生存的、有限的田地上做试验,这种“吃一堑长一智”式的探求,一旦失败,就会影响农民的生存,这是非常危险的。
因此,如何提高农民的知识水平,提高农民的素质,让农民能看懂说明书和使用方法,这是一个防范假劣农资坑农,保证农资安全的必要环节!
农资经营者学历低下
《报告》显示:54%的农户向个体农资经营户购买农资。据此,目前台州市的个体农资经营者已成为农资市场的主力,农民购买农资的渠道已多样化。
“这一方面说明农村地区农资流通业发展快,个体农资销售服务已遍及乡村;另一方面,由于个体农资经营者的业务素质、生产技能方面的局限,增加了农资产品质量的风险。”该市工商局有关人士对记者说。
有一组数据可以印证这样的事实,据临海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统计,目前,该市有农资批发企业16家,分布在城乡的零售店有392个,从业人员超过470名,其中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经营人员仅170名,初中学历的有200名,小学文化程度70名,还有30多名是文盲。
“这样一支队伍,对农资的了解程度如何可想而知,怎么能指导农民正确、科学、合理地使用农资?还有少数经营户唯利是图,在配卖过程中盲目混配、滥配、指导使用,就容易出事情。”台州市东翼生态农业合作社理事长周荣长说。
“时下,农村基层的农技站网破线断,农校的没落,使农业人才越来越少,农技指导的主导地位逐渐被这些农资经营者占据着,他们的建议很容易被农民接受。这些人一般都是土生土长的农民,他们的知识也只是一种经验而已,懂不了多少农资知识。假如,这些人带有一丝的坏意,他就极可能成为假冒伪劣产品的推广者。”台州市农业局的有关专家说。
500名农民只有24名留证据
购买到假冒伪劣农资如何处理?有65%的被调查者选择“与经营者交涉”,61%选择“向工商消协投诉”,另有47%选择向农林部门投诉;只有少数被调查者选择“自认倒霉,不再追究”。
但当问及是否完好保存农资购买凭证和留存外包装时,有61%的人回答说“没有”或“无所谓”,只有24名受访者回答“会”。
“这说明,我们农民的维权意识已很强,但证据意识很弱,这往往是导致一些涉农投诉处理难度大大增加,或无法成功的原因。你不追究卖假者的责任,他就会永远地假下去,因为他卖假毋须付出成本。”台州市工商局消保处有关人士说。
据调查,在购买农资时,农民们最关心的是价格,很少注意品牌质量,对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等标识也不甚关注,用了各种农资后,往往把相关可用于维权的证据随手扔掉,不会留作日后维权用。
三门县小雄镇养殖大户柯先进说:“农村老百姓一般都是这样的,只要损失不特别大,换一袋好的,没人再去追究;卖农资的一般都是乡里乡亲的,干吗非撕破脸,更不用说留证据打官司或维什么权了!”说罢,老柯又指着摆放在门口墙脚边的几瓶农药说:“你看上次我买的除草剂‘百草净’,还是从一个比较大的经销店买的呢,结果是一点效果都没有,草还是疯长,还说是广谱除草剂呢。”
“现如今,农民购买农资总抱有这样的心态:你凭良心卖,我靠运气买。”小雄镇浦坝村书记柯开富感慨地说。
因此,广大农民一定要树立自我维权意识,增强证据意识,当发生农资质量问题或因使用农资发生损失时,要及时投诉。在购买和使用农资时做到多看、多听、多问,并尽可能索取必要的票证,保存好包装袋、包装瓶等,在万一发生纠纷时,可作为证物。
种种事实告诉我们:农资安全,仅仅靠政府是不够,更多的需要农业从事主体——农民,自身的参与,增强自我的防范能力,才是根本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