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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信用社主任挪用巨额资金 获刑17年

日期:2006-12-19   作者:王凯 良义 瑞平 雷强   来源:安徽市场报

  勾结职工采取私刻假章,伪造小额农贷的形式,冒名贷款2057笔,套取单位资金826.6万元。个人还采取虚开存单,提前支取储户存款307笔,套取单位资金525.94万元。

  安徽省涡阳县义门镇信用社原主任李向阳将上述1352.554万元资金中的646.0427万元,以个人名义借与他人或自用,另将154.59824万元侵吞。12月14日,涡阳县法院以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两罪并罚合并执行李向阳有期徒刑17年,对其非法所得财产,依法予以没收;违法所得赃款 1600908.24元,依法责令退赔;挪用资金6460427元,依法予以追缴,返还原单位。

  李向阳,男,37岁,2000年至 2004年任涡阳县义门信用社主任。其冒名套取的公款除被李向阳以个人名义借与他人或自用,还用于购车买房。公安机关在查封李向阳车辆及房屋时,还查出李向阳以邓阳名义在中国建行的22万元存折一本,价值1.5888万元的联想笔记本电脑一台,中国邮政存折三本,现金1400元,三星牌T208、S308 型手机各一部,数码录音笔一支等。



编辑:舒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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