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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年底前对危险工序人员强化培训

日期:2006-12-15 12:15   作者:李彩琴   来源:2064期A1版

  紧急通知要求加强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十二月和明年一月开始专项检查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强化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国家安监总局发出了《关于加强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今年12月底之前必须对本企业所有危险工序作业人员强化培训一遍。此次培训旨在有效应对岁末年初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旺季带来的安全生产压力,主要的培训对象是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特别是危险工序作业人员。

  今年以来,全国烟花爆竹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由于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绝大多数是农民工,文化素质低,安全意识差,缺乏必要的安全培训,对安全生产造成重大隐患。随着元旦、春节即将来临,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进入旺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更为重要。

  加强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全面提高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强化安全意识,可以从根本上减少烟花爆竹安全事故,保障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做好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需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承担烟花爆竹安全培训机构的配合。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需自行组织对职工特别是从事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搬运等危险工序作业人员的培训;或者组织职工到有关部门确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培训对象主要是从事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搬运等危险工序作业人员的劳动组织管理和培训。

  此次培训内容主要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所从事工种的工作环境、危险因素、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事故情况下的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事故案例等。

  通知要求,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今年12月底之前必须对本企业所有危险工序作业人员强化培训一遍。

  在培训考核和发证管理方面,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经本企业、培训机构和从业人员签名的培训档案,真实记录培训、考核等情况。从事药物混合、造粒、筛选、装药、筑药、压药、切引、搬运等危险工序的作业人员必须经市人民政府安全监管部门考核合格,发给相应的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作为监管责任主体,将组织开展“送教上门”活动,并强化对安全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通知要求,监管部门要严把从业人员上岗准入关,发现企业未按要求对从业人员特别是危险工序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一律暂扣、不予颁发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和经营许可证。同时加强对安全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发现不按照规定开展安全培训的,依法取消其培训资质,并向社会公布。

  今年12月和明年1月上旬,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将集中开展一次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发现未经培训上岗或培训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责令企业停产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

  国家安监总局还要求承担烟花爆竹安全培训的机构作为安全培训的主要载体,应提高服务意识,严格培训教学管理,保证培训效果。



编辑:舒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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