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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行业标准何时不再混乱(图)

日期:2006-12-15 11:34   作者:董兴   来源:2064期A4版

烟花爆竹行业标准亟待完善

  为确保冬季安全,防范烟花爆竹引发涉爆、火灾等事故发生,山西新绛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对全县烟花爆竹运输、存储、经销等环节展开全面检查,并依法查处取缔了3个违法经销点,有效防范了烟花爆竹涉爆事故案件发生。图为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在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检查。 高新生 任建荣 摄

 

  “出事了,出事了……”,2006年1月29日,河南省林州市街头的人们议论纷纷,原来是林州市林淇镇梨林村花炮有限公司发生爆炸,造成36人死亡,48人受伤,这是2006年烟花爆竹行业最严重的一起事故。

  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均上升

  当河南林州市“1·29”事故后,曾有人预言2006年对于烟花爆竹行业恐怕将是多事之年。到了2006年年末的时候,对烟花爆竹进行盘点,可以发现,这一年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均上升了,使得那个预言不幸成真。

  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孙华山在全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座谈会上指出,今年1月至10月,烟花爆竹伤亡事故上升幅度较大,共发生110起,死亡183人,同比分别上升41%、7%。烟花爆竹非法生产事故频发,生产旺季事故多发。今年以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导致的爆炸事故已达33起,死亡76人,分别占同期烟花爆竹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32.7%和43.9%。从今年9月进入烟花爆竹生产旺季以来,证件齐全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也接连发生了多起爆炸事故。

  生产准入标准太低

  一边政府在强调一定要加强烟花爆竹的管理,一边是烟花爆竹企业的非法生产、运输越来越猖狂,导致事故的发生率节节攀升。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局面,关注烟花爆竹很多年的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徐松竹认为不合理的行业标准是罪魁祸首之一,如果不制订更为合理的烟花爆竹行业标准或者是完善当前的行业标准,要治理好烟花爆竹的设想都难以实现。

  “烟花爆竹是一个危险行业,所以其行业标准具有特殊性。比如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的准入标准应该是极为严格的,可是现在全国各地的烟花爆竹却没有一个统一完善的准入标准。当前我国烟花爆竹的生产准入门槛跟以前相比是有了很大的提高,可是还是远远达不到安全的标准。”山东省烟台市安监局的一位负责人说,“现在烟花爆竹的生产企业一般都集中在乡镇上,使用的劳动力也基本上是当地的民工,所以当地只要能有一定的资金就可以申请烟花爆竹的生产,而获得生产许可证的条件也不高。以至于给一些人造成一种错觉,只要能够拥有足够的资金就可以上马生产烟花爆竹,至于自己是否懂得烟花爆竹的生产,是否懂得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就不重要了。而从这几年发生的事故看,就是很多生产者在管理上没有相关的行业知识,导致他们领导企业员工也对这一行业一知半解,结果导致事故的发生。”

  徐松竹也指出现在烟花爆竹行业内发生的一些事故,很多就是不懂安全管理和烟花爆竹知识造成的,按理说这样一个危险的行业必须有相应专业的准入制度,而且还应该有相关的准入资格审查、准入生产后的监督,但是在这一方面政府监管还是比较弱,需要进一步加强。

  销售准入标准缺乏针对性

  烟花爆竹每年发生事故的不仅体现在生产渠道,销售渠道也是事故的多发区域。因为烟花爆竹是一种易燃易爆品,它在销售的过程中也存在极大的隐患。但是我国居民是分别居住在城市和乡村,而这两部分人购买烟花爆竹的渠道是不相同的,可是有的地区却没有根据本地区的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措施,反而采取了完全一致的标准。

  “城乡的销售渠道不同就必须制定不同的准入标准,你可以要求城里的销售者必须要通过烟花爆竹的安全知识考试,可是你要求农村的销售者也要通过考试这种方式就不是很妥当;城里的销售者可以储存一定数量的烟花爆竹,但是这个数目对于农村的销售者来说就显然不合适。可是现在真正能够认真区别对待的,却很少。”烟台市安监局的一位负责人说。同时他还指出现在烟花爆竹的销售准入门槛设置也不合理,特别是在乡下的销售商,有一些根本就不懂得烟花爆竹的安全销售知识,可是他们却能够在当地成为合法的销售商。

  打非工作缺乏统一的协调标准

  烟花爆竹每年之所以发生这么多的事故,其中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销售猖獗,所以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是遏制烟花爆竹事故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是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当前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多集中在乡镇、农村,分布较为偏远,这给打非工作增加了很大的困难。

  “烟花爆竹生产地比较偏远直接导致我们在打击非法生产中的积极性不高,这是因为要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需要安监、工商、公安等各个部门联合行动,可是要在同一个时间到那么偏远的地方行动,几个部门协调起来就很困难。即使能够协调好,也只能是每年有这么一两次,要想经常这么联合行动几乎不可能,这也就导致各个部门在打非工作中的积极性都不是很高。打击的力度不够,不能难以彻底摧毁非法生产和销售的渠道,就意味着埋下了巨大的隐患。”徐松竹说,“但是如果政府能够针对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的现状制定协调统一的打非工作的标准的话,就可以调动打非工作的积极性。”

  加快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标准化

  烟花爆竹行业标准的混乱是导致烟花爆竹行业事故不断的原因之一,那就必须要制定更为严格的行业标准,或者是完善现在一部分标准。为此孙华山副局长在全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座谈会提出在2007年,要加快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标准化实施工作,凡是能够实行机械化的工序,一律采用机械加工。要抓紧组织调查研究,制定烟花爆竹重点工序机械化安全技术标准,为落实这项措施提供标准规范支撑。力争在2007年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或者在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时,作出相应的规定,从制度上要求企业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建立正常退出的机制。

  徐松竹还提醒在执行行业标准的过程中,必须要加大执行的力度,而且要严格落实,不能让标准成为摆设。

  建立完善联合打非工作机制

  制定完善的行业标准时针对的是政府能够监控到的企业,但是导致烟花爆竹混乱的另为一个原因是非法生产销售的猖獗,不彻底打掉这些窝点,烟花爆竹行业的问题就难以彻底解决。

  在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问题上,孙华山副局长认为打非活动必须要坚决执行,而且要建立一个固定联合打非工作部门,建立一个完善的联合打非机制,也应该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长期任务。打非工作要由政府统一领导,明确政府牵头部门,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同时他还指出在打非工作中,安全监管部门要把握好两个问题。

  一是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打非工作是政府领导、多个部门参与的长期性工作,安全监管部门要争取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的支持,认真履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赋予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的职责。没有明确打非工作机制和制定打非工作方案的地区,安全监管部门要主动提请政府予以明确。已经明确安全监管部门牵头负责打非的地区,安全监管部门要义不容辞,勇担责任,发挥自身凝聚力,团结各方力量,共同做好打非工作。

  二是要讲究工作方法。要积极争取政府的大力支持,充分利用安委会的工作平台,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部门打非职责,细化各环节的任务,明确各部门的分工,建立紧密型的打非工作机构和信息共享渠道,形成良好的打非工作机制,使打非工作能够持久地坚持下去,把打非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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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舒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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