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网站地图 网站搜索    
  首页中华合作时报安全时讯A1版/安全要闻 → 阅读新闻

北京交通整治:“闯绿灯”也要受处罚

日期:2006-12-08 14:22   作者:综合   来源:2060期A1版

  本报讯  近日,北京市交管局开展路面秩序整治工作,“闯绿灯”等20余项违法行为被列为整治重点。

  当前北京市交通形势不容乐观,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冬菜、煤炭集中运输和封冻前施工建设进入高峰期,交通运输繁忙,加之元旦前后,道路交通呈现节日特点,交通流量明显上升。二是随着冬季雪、雾等恶劣天气增多,交通事故进入多发阶段。三是“摩的”、“黑车”等违法行为有反弹迹象。

  长安街被列为此次重点整治地区,同时,学校、医院等地区的交通维护疏导也成为重点,不定期组织夜查活动也将贯穿整治始终。
 “如果路口比较拥堵,即使是绿灯,司机也不许越过停车线,否则将被视为‘闯绿灯’。”

  交管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秩序整顿中,遇前方道路受阻或者前方车辆排队等候、缓慢行驶时,违反规定进入路口或非机动车道行驶的行为将是严查的重点违法行为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机动车在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根据该法条,如果司机遇到前方堵车,即使此时信号灯为绿色,也不能进入人行横道,或黄网内,否则就是被交警俗称的“闯绿灯”。这一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200元记2分。

  交管部门介绍,路况监控器对这些违法行为能够清晰捕捉,甚至连司机的面部都可以看得很清楚。所以,即便路口没有警察,司机心中也不要心存侥幸。

  此外,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还有“摩的”、残疾人专用车、二轮摩托车、人力三轮车进入禁限区域行驶、违法停车揽客;货运机动车、农用车、拖拉机、畜力车无牌照上路、违法载客或进入禁限区域行驶等。机动车故意污损、遮挡号牌,遇前方道路受阻或者前方车辆排队等候、缓慢行驶时,违反规定进入路口或非机动车道行驶等。



编辑:舒安东

评论 】【 推荐 】【 打印 】 【 字体:
  相关新闻

  新闻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须知: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字数:(最多1000字)   姓名:


新闻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