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贷款优先,搞好支农服务。要充分认识到,只有农村经济发展了、农民富裕了,农村信用社才能生存和发展。农村信用社信贷员要经常深入农户,调查了解农民扩大生产的种种需求,提供超前服务,从而拓展信贷领域。要充分运用信贷资金,在支持传统的种植业、养殖业的同时,扩大农村信贷投放市场,积极开拓农村消费信贷业务,努力拉动农村市场需求,推动农村市场经济的多样化发展。资金有剩余或有条件的社,在优先满足农业生产费用贷款的前提下,对收入稳定、信用好的农户可行之有效地投放住房贷款、高档消费品贷款、子女上学以及婚丧嫁娶等贷款,促进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资产向多元化转变。
调整农贷管理办法,改进服务方式。为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村信用社在贷款程序管理上,可适当放宽政策,简化手续、减少环节、加快办理,尤其是小额农户贷款可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次数不限、周转使用”的办法;在贷款期限确定上,要适应农业生产周期和依据贷款投向,合理确定期限,要改变农村信用社过去那种贷款一般不跨年度的传统做法;在贷款投向上,要改变过去单一的农牧业生产贷款结构格局,推进信贷资产向多元化发展,在优先保证种养业贷款的前提下,将消费信贷作为长期政策大力推广促进农村消费升级;在贷款服务方式上,对不同的贷款项目和对象,要采取不同的服务方式,努力为贷户提供全方位、多功能的信贷服务。
向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本建设倾斜,支持扶贫攻坚计划。兴修水利是安民兴邦的大事,农村信用社要立足行业特点,支持开源节流并重、防洪抗旱并重的原则,集中资金重点支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使水利设施适应家庭经营的需要,成为提高单位面积产量、提高农业生产综合效益的助推器。同时,农村信用社要立足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把扶贫工作当作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做到扶贫到户,把信贷资金送到农户,扶持农民发展生产,走脱贫致富之路。
支持副业大户,向私营经济倾斜。农村信用社对于农村个体私营业主的贷款,要认真调查论证评估,通过“请进来、走出去”,与个体私营业主增进了解,积极稳妥地从中培植一批信用观念强、资产负债率低、产品有市场、生产善经营、经营有效益、发展前景好的客户作为贷款优良客户群。对其在控制贷款总量的前提下,实行办理抵押、质押贷款合同,核定贷款最高限额,同时,要帮助其搞好结算等方面的服务,努力使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使私营经济成为农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