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国内银行业的不良资产,就不能不提到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国内处置银行业不良资产的专业性公司,其运作方式一直受到业内关注。
据了解,日前,中国银监会批准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作为中国不良资产证券化的试点。而财政部也计划免除资产管理公司手中剩余政策性不良资产的处置任务。这预示着,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资产处置方式将发生质的变化。而此前的不良资产处置,一直沿用“打包拍卖”方式,这种简单的 “一卖了之”也遭到外界的种种诟病。
资产管理公司也有不得已的苦衷。按照中央的规定,资产管理公司必须在2006年年底前将所有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理完毕。为了能完成指标,资产管理公司当然会采取最为简单的模式操作。而转型之后,资产管理公司既能迅速从资本市场募集到支付央行再贷款和转型所缺资金,又能把不良资产处置权留在手中,并且真正以专业化的手段去经营手中的不良资产。
资产管理公司打理的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但其对国内其他银行类金融机构处置不良资产的借鉴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国有商业银行通过将大部分不良资产剥离给了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以此快速解决了历史遗留坏账。而中小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依靠自身消化,由于自身承受能力有限,且政策不允许进行打折处置,致使许多不良企业不愿对不良资产处置进行配合,并逃废银行债务。而且自己处置,又面临着诉讼费、税收等方面的差别待遇。正因为种种因素影响,至今相当一部分中小银行的历史包袱没有得到有效化解。
资产管理公司寻找处置不良资产的新出路也将会给业内带来诸多启示。
对于农信社来说,不良资产也是如影随形,新一轮的改革更是将农信社推向了直面不良资产处置的风口浪尖上。不良资产处置是提高农信社资产质量、巩固改革成果的重要手段,而央行票据兑付的硬性要求使不良资产处置更显得迫在眉睫。
今年央行公布的《考核指引》中规定的相应兑付条件是:“已依法、尽职基本处置完毕专项票据置换资产,已处置完毕的置换资产占置换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80%以上,从严控制了处置费用”。不仅如此,在具体兑付过程中,央行还执行了更为严格和具体的要求,规定“要现金收回3%的央行专项票据置换的不良资产”。正是这些严格的条件,将众多首批申请票据兑付的农信联社挡在了门槛之外,也为农信社加快处置不良资产提了个醒。
虽然受到“临时增加条款”的埋怨,但央行不得不考虑基层信用社执行政策的复杂性并谨慎行事。一种现象是,由于兑付考核指标中明确规定了不良贷款比例降幅不低于50%。由于有了这种硬性指标,不少农信社自然将不良贷款的清收绝对额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而央行票据置换处置的不良资产清收额并没有硬性规定,由此造成一些农信社只重视不良贷款清收工作,而忽视对置换不良资产的清收或落实处置责任。而且在清收不良贷款过程中,不少农信社领导只注重最终结果,清收过程往往敷衍行事,许多不良贷款回收都是以换约付息、以贷收贷、减免利息、冒名贷款等方式实现的。如此,不良资产处置的成效就大打折扣。
也许农信社也有自己的苦楚,不少农信社也为此出台了具体举措并实施了各种奖励办法,但不良资产处置毕竟是一块难啃的“骨头”,除了规范与热情之外,方式上的创新也许更是出路所在。
对于中小银行的不良贷款处置,北京农商行行长金维虹认为,从中小银行健康发展的角度,应放宽中小银行对不良贷款本息自主进行打折处置的监管;允许适用打包转让、债转股等处置方式。另外,他认为在风险有效降低的前提下,可适当放宽借新缓旧、债务重组的条件,并允许银行在条件成熟时自主实施资产证券化或资产信托化,增加不良资产处置方式的选择余地,同时进一步优化不良资产处置的监管环境。
面对困境,新思路才能带来新出路。在不良资产处置上,农信社还真得多费费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