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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放开后,社有农资企业发展契机在哪里

日期:2006-12-01 16:25   作者:郑军   来源:中国农资2006年第10期

  2006年9月29日,笔者有幸参加了中海石油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股票代码3983)的上市仪式,而一年前也是在香港,笔者亲临由中化化肥业务注入后的中化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0297)的庆典现场。两个上市仪式都已结束,笔者心中感慨万千。中国化肥企业从国内A股上市到香港H股上市,十年来方兴未艾,上演了一场轰轰烈烈的行业争夺战,为入世后参与世界的竞争,为放开后行业的整合各显神通,令人敬佩不已。但欣喜中又有一丝遗憾,作为全国供销社农资企业(下面简称供销农资)的一员,为本行业没有一家企业上市而惋惜。虽然上市不是衡量企业发展好坏的唯一标志,但肯定是企业市场化发展之路的重要选择。
  根据我国在入世之初做出的承诺,随着化肥流通体制改革政策的出台,化肥市场将全面放开。外资的进入,中化化肥和中海化学两支化肥劲旅相继在香港上市,以及早已蓄势待发的民企集团和国企整合浪潮,更预示着化肥市场将迎来更为激烈的竞争。这一切对供销农资意味着什么?

   供销社农资企业市场化的契机

  供销农资市场化具备了一定的基础条件。供销农资作为供销社的支柱企业和为农服务的主要载体,曾在历史上做出过巨大贡献,在走向市场化的过程中取得过一定的发展。从统购统销到粮肥挂钩,从垄断经营到三个渠道并存,从价格双轨制到逐步放开市场价格,供销农资经过了几十年风雨。在各级政府的政策支持下,供销农资仍然作为化肥流通的主渠道,发挥着保供稳价的重要作用。同时,我们还积极探索农资市场化经营之路,按照“四项改造”和“新网”建设的要求,巩固和发展了经过几十年努力编织起来的遍布全国的农资网络,培养锻炼了一支懂经营、善管理的农资队伍,赢得了政府的支持和农民的信任,为市场化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我们完全有机会在化肥放开后继续保持化肥流通主渠道地位。
  长期的计划和政策性使供销农资市场化滞后。由于历史的原因,供销社曾作为计划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计划供应体系,成为农村发展生产、保障供给的主要力量和国家支农扶农政策的体现者。由于供销社的合作制性质,并且以行政区域设立,容易导致区域分割,联而不合,未能在产权基础上组织起有效管理的若干全国性农资龙头企业,在当前强者林立、赢者通吃的市场中,容易被各个击破,有被边缘化的危险。政府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和敏感,使农资行业一直成为政策性和政治化的行业。政策既给了供销农资经营上很大的支持,同时也影响了企业按市场化设计和改造的决心和步伐。供销农资行业内至今尚无一家上市企业,供销农资在21世纪的农资市场上如何施展自己,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担忧。虽然,供销社农资企业大都进行了各种自发的改制改革,也取得了一些成绩,解决了一部分生存和发展的问题,但系统内真正意义上的重组并不多,与生产企业、民企和外资企业的重组、上市、改造和布局的决心相比,显得力度较弱、气势不足,大多数单位仍缺乏市场竞争下做大做强的信心和能力。
  化肥放开逼使我们抓住市场化契机。由于入世承诺和国家明确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方向,化肥流通作为供销社传统的行业,即将迈过完全市场化的大门槛。随着优惠政策的逐步取消,行政性政策干预将大大减少,对供销农资的扶持力度也会有所减弱,供销农资将面临被迫进入市场接受竞争的局面。这无疑是痛苦的、艰难的,同时也给了我们极好的改革转型契机。供销农资已失去了很多的机会,浪费了太多时间,我们必须挣脱束缚,放下包袱,放弃奢望,把握好这个机会,真正按照市场化进行改革,做大做强供销农资企业,巩固供销社地位,维护供销社形象。

   按市场化要求改造供销农资企业,打造若干龙头企业集团

  按市场化要求重新明确供销社定位。供销社作为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承担着政府的有关职能,在发展农村合作经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光荣而沉重的合作社理念,由于其产权关系的不明晰,使供销社未能按市场来定位,其下属的农资企业也未能完全按照企业模式运作,更由于社企“两层皮”,使两者利益不能紧密结合,未能充分发挥两者的最大合力,改变“大系统小企业”的局面,把企业做大做强。随着化肥市场的全面放开,在供销社最后一块阵地的市场化过程中,供销社应从长远发展出发,进一步明确定位,逐步改变由政府管理的局面,而是以市场为天,以企业为重,着重研究和明确企业的发展战略,建立一个有利于社有企业“做得大、留得住”的机制,推动、促进和扶持供销农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
  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实现股权多元化。改革体制、重组产权、理顺关系,是市场化条件下供销农资发展的重要条件。只有打破“地方割据、一级供销社管一级农资、内部产权分裂”的状况,供销农资才能形成强大合力。在保持供销社相对控制和适度参股的基础上,鼓励供销农资通过上市、引入战略投资者、骨干员工持股经营等多种形式,实现股权多元化,激活企业机制,提高应对市场竞争的活力和能力,逐步减少“一社一企”模式,适应化肥市场全面放开的要求。供销农资要创造条件,积极争取上市,通过上市实现产权的清晰和重组,通过上市引入市场机制,提高内部运作的透明度,通过上市使供销农资从传统计划经济的神坛走向市场化、社会化、公开化。社有资产可通过改造成合作基金的方式,明晰产权,规范管理,进一步支持和发展合作事业,增强为农服务能力。
  按市场化要求推进系统整合重组。各级供销社应支持农资龙头企业重组,整合系统内农资企业,以产权为纽带实行集团一体化管理,精简机构,下伸网点,提高整体控制力和市场占有率。鼓励基层农资企业加入或加盟龙头企业,以形成优势互补、市场有序、质量可靠的新型化肥经营体系。政府应提高农资经营准入门槛,真正扶优扶强,支持连锁经营。对无风险承担能力、无质量保证、无资源优势的个体经营户,鼓励其自主选择加入或加盟龙头企业,规范经营行为,提高其承担社会责任能力。必要时建立农资商品保险体系,以净化农资市场,保障农民利益,保护规范化经营企业的正当权益。
  工贸结合抓资源,技物结合建网络。随着化肥市场的不断放开,化肥业务逐渐从资源导向型向市场导向型转变,化肥生产、流通企业内部洗牌加剧,呈现互相渗透、工贸结合的趋势。部分地方化肥生产企业通过改制改革、开拓发展,大石油企业则通过收购重组整合化肥行业,有实力的流通企业也通过各种方式强势进入生产企业,都把加快控制资源作为行业竞争的首要任务,可见将来的化肥市场,优质资源就是力量。而目前供销农资由于力量分散,除少数企业有能力收购或参股中小化肥生产企业外,基本仍以流通领域经营为主,市场主导力不强。因此供销农资要通过系统重组,壮大实力,并以化肥流通为基础,以投资参股等方式积极参与上游资源建设,或引进资源型的战略投资者,稳定资源渠道,支持网点发展,争取行业主动权。同时要充分发挥自身网络优势,切实加强农资科技服务能力,培养一支懂技术、善推广的农资营销队伍,实现从做买卖到搞营销的转变、从卖产品到卖配套方案的转变,开展科学配方施肥,提高化肥利用率,建立起批零对接、技物结合的农资连锁网络,提高网络的科技含量,从而提高区域市场控制力和产品分销能力,争取国内外优质资源品牌总经销总代理权,稳定和巩固流通行业龙头地位。
  适度多元化发展,提升化肥竞争力。作为季节性较强的化肥商品为主的流通企业,经营业务的过分单一化并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化肥全面放开后,更将进入保本微利时代,经营风险加大。在适度多元化发展中,首先要开展化肥、农药、农膜、种子、农机具等相关业务的综合经营,使农资连锁店成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综合服务站。其次可结合企业在社会资源、资金实力、人才队伍、企业信誉等方面的优势,抓住国内经济快速发展,社会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的契机,适度介入熟悉或成长预期较好的行业,开展有限多元化经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这不仅有利于分流人员、培养队伍;也有利于加快积累,弥补化肥业务利润薄风险大的弱点,提高企业盈利能力,增强企业实力,支持农资主业发展;更有利于引入市场机制,改变传统观念,为农资整体转型创造条件。
  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继续争取政策支持。供销农资历史上为执行政策、承担政府职能做出了贡献,在农民中赢得了良好的口碑,拥有做好化肥供应的愿望和能力。在化肥全面放开的情况下,我们仍要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在市场化运作的同时,继续承担保供稳价的责任,执行国家的支农政策,以实际行动赢得农民的信任,取得政策的支持,树立供销农资的市场化新形象。政府要从税收优惠、储备制度、配送中心和基层网点建设、测土配方科学施肥设施建设补助等方面给予支持,提高供销农资的市场竞争力和为农服务能力。相信在政府和全系统的支持下,供销农资必将抓住化肥市场化的机遇,进一步稳固在化肥流通领域中的重要地位,继续以“供销社为农服务主力军”的形象,做农民最信得过的企业。



编辑:a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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