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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连载]红煤之34:把唐洪涛送进监狱(中)

日期:2006-11-30 10:48   作者:刘庆邦   来源:2055期Y4版
  他现在终于想明白了,什么这主义,那主义;什么无产阶级,资产阶级,只要有钱,就是好样的,就是爷。过去在乔集矿,仅仅因为他在经济问题上不够谨慎,人家就把他整了个一败涂地。现在好了,他完全自由了,天是他的,地是他的,窑是他的,煤是他的,挣多挣少都可以存在自己的户头上,谁都放不出一个屁字。他难免想到宋长玉,那小子原来不过是个农民轮换工,他都办起了煤矿,当上了老板,发了大财,甚至敢打电话跟他叫板,他干嘛不能发一把呢!在上次的电话里,宋长玉向他提起了唐丽华,让他非常气愤。听宋长玉的口气,狗东西跟唐丽华又联系上了。凭宋长玉的财力和狭隘心理,事情也许是真的。他明白宋长玉是在报复他,他决不会去证实那件事。

  当上振兴煤矿矿长的第三个月,唐洪涛就买了一辆红旗牌小轿车。轿车不是新的,是二手车,他只花了十来万就把车买了下来。也是一个开煤矿的老板,因为新买了“宝马”,就把“红旗”淘汰下来了。唐洪涛知道,早年间只有省级以上干部才有资格坐“红旗”,“红旗”不管走到哪里,都是一路绿灯。“红旗”车的车牌本身,就像王朝时代大官出行时所打的“肃静”和“回避”的招牌一样,让人一见顿生敬畏。唐洪涛一直很喜欢“红旗”,或者说坐“红旗” 是他的一种情结,在乔集矿当矿长时,他就想给矿上买一辆“红旗”,因级别不够,矿务局没有批准。现在他的愿望终于实现 了,而且是用自己的钱买的,是私家车,愿望实现得是如此彻底。 “红旗”虽说是旧的,但车的牌子还在,谁敢说旧 “红旗”就不是 “红旗”?就是 “黑旗” 、“白旗”、“黄旗”,或者别的什么“旗”?和别的私营企业的老板一样,唐洪涛也没有另外找司机为他开车,也是自己开。手握着“红旗”,脚踩着 “红旗” ,到哪里都是“红旗”开路,唐洪涛的感觉真是好极了。

  除了买 “红旗”,唐洪涛办煤矿很低调,几乎是悄悄地进行。有记者要采访他,他一律拒绝。过去唐洪涛在大矿当矿长时,人家宣传他,他愿意积极配合,因为他有升官的希望。现在他已是退休的人了,仕途早已走到了尽头,还宣传他干什么!再说,现在的记者跟以前的记者也不一样,现在的记者到了企业,除了有写稿任务,还有创收任务。他们给你写了稿,把你吹得云天雾地,接着就建议你在报上发一个企业形象广告,哪一个广告不花个三万五万都下不来。现在每挣一块钱都是他自己的,他才不愿意花自己的钱买那种无用的虚热闹呢!

  唐洪涛运气不太好,他的振兴煤矿只办了四个月,井下就发生了瓦斯爆炸,一爆炸就炸死了六个民工。真的,没有别的道理可解释,唐洪涛只怪自己运气不好。瓦斯爆炸的当天下午,他外出办事回来,正在矿上的食堂吃芝麻叶杂面条。是的,唐洪涛的生活一点都不奢侈,他最爱吃的饭食就是小时候在农村老家常吃的芝麻叶杂面条。把面条下得稠糊糊的,蒜、姜、辣椒三样掺在一块砸成的泥往面条里一搅和,吃起来那叫可口,那叫香,唐洪涛常常吃得大汗淋漓,痛快无比。这天他刚把面条吃了半碗,瓦斯就爆炸了。瓦斯爆炸的瞬间,他听见了一声闷响,感到了脚下地面的震颤,扭脸看见了从井口冒出的一股黑烟。随黑烟升起的还有一样东西,那是提煤和提人用的铁皮罐,在瓦斯爆炸所产生的强大冲击波的作用下,铁皮罐像一只气球一样,噌地从井口飞出来 ,有些直追宇宙飞船的意思。亏得铁皮罐有钢丝绳牵着,它飞了一下,很快被拉回地面,摔扁了。有经验的唐洪涛马上作出判断,瓦斯爆炸!他的头一蒙,忽地出了一身汗。他出的汗不是热汗,是冷汗。他的汗不是面条催出来的,是瓦斯爆炸吓出来的。完了,完了,我怎么这么倒霉呢!谁都知道,开煤矿的最怕瓦斯爆炸,井下有冒顶、着火、透水等多种灾害,瓦斯爆炸是威力最大最具有毁灭性的一种灾害。冒顶一般来说砸死人不会多。着火从小到大有一个过程,留给人的有逃生的时间。透水时人从低处跑到高处,往往也能保住性命。常见报纸上有报道,说有多少人被困井下若干天终于生还,那大都是透水事故。遇到瓦斯爆炸人就没有那么幸运,据科学实验报告,在瓦斯爆炸的一刹那,大爆炸中心的温度高达上千摄氏度,在那里工作的人多是被烧死的,有的是烧透了皮肤,有的是烧熟了内脏。反正一遇到瓦斯爆炸,井下的人就在劫难逃,死的人也不会少。唐洪涛还算镇定,他的第一个反应是命人把矿上的铁门关上,锁起来,不许矿内的任何人出去,也不许矿外的任何人进来。他把电话线也掐断了,防止有人往外界打电话。他必须把矿上发生的瓦斯爆炸的消息封锁住,把事故隐瞒起来。上边的安全生产部门把事故的事查得很紧,消息一旦走漏出去,他的煤矿轻则停产整顿,重则吊销执照,就办不成了。他还没怎么赚钱,就被人关了井,岂不是太亏了。他打算悄悄把事故处理掉,煤矿接着开,并尽快把事故造成的损失夺回来。把六具死难民工的尸体从井下弄上来后,唐洪涛带人连夜用卡车把尸体拉到一个县的人民医院去了。善后当然不能在矿上处理,矿上地方太小,死难民工的家属来了,没有住的地方。就算矿上有住的地方,也不能让他们到矿上来。死一个人,家属往往要来好几个,家属们聚在一起,就容易闹事。他们一旦闹起来,局面就难以控制,保密就说不上了。也不能把尸体拉到阳正市的医院里去,市里眼多嘴杂,一些媒体的记者到处乱窜,正愁找不到新闻,消息若是让他们得去,他们不大炒特炒才怪。这个县离市里比较远,也比较偏僻,就说这几个人是在医院里病死的,多给医院一些停尸费就行了。唐洪涛接手煤矿后,用了不少自己的亲戚和朋友,他把亲戚和朋友都动员起来,采取几个人包一个家属的办法,一方面把家属看管起来,不让家属到外面走动;另一方面分别和家属讲条件,把家属各个击破。唐洪涛不惜买来几套警察服,让他的亲戚朋友穿上,向家属施加压力。唐洪涛与矿上的每个民工订的都有用工合同,合同规定,民工一旦在井下因工死亡,矿上一次性付给每个工亡民工家属抚恤金一万五千元,其中还包括丧葬费。唐洪涛他们拿出合同书给那些家属看,念给那些家属听,说铁板钉钉,只能赔偿一万五千块。不管家属怎样哭,怎样诉,他们就是不松口。不但不松口,他们还说,家属拖得时间越长,得到的赔偿就越少,因为家属在旅馆的住宿费和饭费还要从抚恤金里扣除。眼看把那些家属抻得快顶不住了,已经出现了绝望情绪,他们才让家属说说看,希望加多少抚恤金。那些家属都不敢提过高的要求,有的要求增加买一口棺材的钱,有的要求增加五千,最多的要求增加一万。这些要求,都没有超出唐洪涛他们的预想范围,或者说正中了他们的计谋,但他们还是装作很为难的样子,不好好答应,还要研究研究。在唐洪涛的设计和安排下,事故的善后处理进行得比较顺利,一共才花了不到十八万元,也没有出现泄密的情况。那些民工家属像是没有料到矿上会给他们加钱,他们像是取得了最后的胜利,对矿方还很感激。有位死亡民工的母亲还跪地给唐洪涛磕了头。家属们一拿到钱,就在协议书上签了字,同意将亲人的尸体火化,抱了骨灰盒回家去了。协议书是唐洪涛事先拟定的,在协议书上,家属们为乙方,唐洪涛替乙方拟定的其中一项条款是,乙方保证永不反悔,永不上告,并承认此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家属们都是外省的农村人,离此地都比较远,他们这一走,恐怕再也不会来了。



编辑:舒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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