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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首语:“新网工程”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日期:2006-11-12 16:53   作者:本刊评论员   来源:《中国合作经济》2006年第11期
  10月31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这是我国合作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供销合作社是我国合作经济的一个最大的组织系统,而且担负着领办一大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任务。自然,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都怀着兴奋的心情,迎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诞生。    

  供销合作社的发展也曾经历过许多曲折,现在正处在恢复、发展的重要时期。“新网工程”建设便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宏大工程。当前,建设“新网工程”可谓是供销合作社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就。现在有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使我国的各类合作经济有法可依,从而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供销合作社建设的“新网工程”也因此有了更牢固的根基,有了活力的源泉。有了合作社法作保证,再有“新网工程”作抓手,如今供销合作社的前景真是天高地阔!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供销合作社密切与农民联系、夯实组织基础的重要形式,是供销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和引导农民进入市场的主要载体。在“新网工程”中,无论是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还是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其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民,满足农民生产生活购买之需,解决农民生产生活出售之求。但农民千家万户,组织化程度不高,使供销社的网络作用的发挥及发展受到局限。而有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组织起来”的步伐加快,在农业生产资料和日用消费品的流通环节、农副产品生产和流通环节、再生资源的收购和加工环节,农民都可以组建自己的专业合作社。“新网工程”诸多环节和方面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广大农民实现紧密对接,再加上城乡社区广泛发展的消费合作社和综合服务社,“新网工程”就有了最为坚实的群众基础,就能够成为亿万农民制胜市场、增收致富、生产与生活都离不开的伙伴!

  “新网工程”的建设离不开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也离不开“新网工程”。两者关系密不可分,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构建“新网工程”的目的是解决农民的买难和卖难问题,是为助农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其利益主体是农民,其出发点和归宿点是“三农”。农民专业合作社构成“新网工程”的微观基础;“新网工程”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力帮手,是在现代流通服务领域表达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诉求的最有效形式。有了“新网工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目标就可以在更大程度上、更广范围内得以实现;而有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坚实基础,“新网工程”也有了旺盛的发展活力。

  目前,农村经营服务网络出现激烈的竞争的局面。要在竞争中制胜,不仅看谁的盈利水平更高,更要看谁的成本更低;看在农村特定市场条件下谁的适应能力更强,以及在较低利润水平下更具忍耐力和生存韧性。当供销社的“新网工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融为有机整体时,“新网工程”就有了敢于同其他任何经营主体的企业和网络一争高下的“法宝”。“新网工程”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市场在更深程度、更大空间、更有效时间上进行对接,使得这些专业合作社更有市场活力;使这些专业合作社形成了其他企业无法比较的优势。融入“新网工程”的专业合作社增强了核心竞争力, “新网工程”也增强了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这两个有力的实体相结合,就构成了市场经济海洋中“航空母舰”。在目前的中国农村,还没有任何企业或经济组织具备这样的竞争优势。这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必将迅猛发展的有利条件之一,也是“新网工程”必定成功的内在根据。    

  2006年是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历史上值得大书特书的一年。“新网工程”来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也来了。有了这两件“法宝”,供销合作社和整个合作事业的新局面就要到来了。



编辑:舒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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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要有新的目标   (单位色调外, 01-23)
  作为一名供销人,我非常拥护新网工程。   (张, 06-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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