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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产品流通呈现区域“合纵”之势

日期:2006-11-28 11:14   作者:《解放日报》综合报道   来源:2053期3版

  为了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实现区域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并最终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农产品大市场,我国几大重要农产品主产区正加快区域农业一体化进程,逐步实现跨行政区域的农产品互认、互通和互监。

  10月26日,江苏、浙江、上海、安徽和江西四省一市共同签署《苏浙沪皖赣食用农产品互认协议》之后没多久,11月3日,武汉、合肥、长沙、南昌、太原、郑州六省会城市有关负责人,在武汉通过了《加强中部六省省会城市农业经济协作的倡议》,决定在农产品流通领域、农业企业、农业科技、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信息、建立农业经济协作机制六个方面进行全面合作。而就在11月15日,随着西南六省区市经济协调会第21次会议的闭幕,一项关于在西南六省区市建立全区域统一畅通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的承诺也随之产生。

  专家认为,在一个大的平台上,资源才有利于更有效的配置。区域间的农业合作将有利于消除政策性壁垒、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促进经济资源自由流动,从而促进这一区域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促进农业分工和专业化经营制度的创新。     

  发轫“长三角”

  农业区域合作并非一日之功。从合作协议的达成到标准体系、信息平台等的搭建,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这方面,长三角一带的“绿色互动”可谓是农业区域合作的发轫之作。

  长三角各省市之间的互动最早起始于2003年11月苏浙沪三省市签订的《长三角食用农产品标准化互认(合作)协议》。

  当时,上海市有一半以上的农产品是由苏浙等外省市提供的。此前在苏浙通过地方认定的农产品进入上海市场后,还需进行再次标准认定。双重检测不但增加了农产品的交易成本,也降低了市场流通的速度。这对原本就成本不高、保质期短的农产品而言,更显得十分不利。因此,“互认协议”的首要内容就是标准互认、检测互认。

  真正全面的合作则开始于2004年3月,上海、南京、杭州等16个长三角城市达成农业和农村经济区域一体化的“绿色互动”八项共识,这包括:共建互联信息网络,互通市场物流,共享科研成果,共用贸易平台,互认防疫检测标准,共建生态环境,合作培养人才,共办有关活动。在此基础上,长三角一带的“绿色互动”才逐渐有了实质性的进展。比如,2004年7月时,上海开始着手与苏、浙两省联手,编制三地通过国家安全认证的食用农产品目录,并发到三地各大超市、批发市场,作为进货的安全保障。

  与此同时,长三角的合作趋势很快蔓延至华东范围。2004年1月,华东地区7个省市签订了合作协议,共建华东农业网,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一个区域内统一的农业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农业信息畅通工程,为形成华东统一的农产品市场创造了条件。

  2005年12月,安徽省也与上海达成了农产品“互认互通”协议。直至今年10月,长三角的“绿色之网”最终从两省一市、三省一市扩张到了苏浙沪皖赣四省一市,基本覆盖了华东一带。

  优势互补效应显现

  伴随着合作进程的推进,合作效应的显现几乎是同时的。据上海当地媒体报道,上海的几个大展馆是最先体会到这种效应的。上海农展馆的一位负责人说,2000年,苏浙两省在上海举行的农产品展销会统共两三场,可现在,不下几十场,上海农展馆、上海展览中心等大型展馆的“档期”都得提前一年预订,农产品展会几乎成了“场面火爆”的代名词。

  苏浙等省农产品在上海的热销直接推动了当地农业产业化水平的提高,并促使其农业产业结构发生改变。以浙江湖州为例,湖州市农业局副局长陈连瑞说,1999年,湖州农产品在偌大一个上海市场,就只有上海第一食品商店里半张报纸大小的柜台,2006年销售额却达几十个亿。第一次到上海办展,茶叶、瓜子、竹制藤萝摊了一地,既无包装也无商标,塑料绳一扎了事,但就这样,当年订单8亿元;第二、第三次,有了经验的湖州,产品包装和质量把关都开始和市场接轨,订单也越做越大,16亿元,22亿元,一直到去年的40多亿元,农民的年收入也跟着节节攀高,五六年里翻了三番。上海市场的打开还直接改变了湖州农业的格局——从单纯卖东西到发展“农业游”。陈连瑞笑称:上海没有一家超市没有湖州的吊瓜子,湖州也没有一家“农业游”景点没有上海游客,湖州农业也分出了“一、二、三产”。

  而对于上海来说,“绿色互动”也让老百姓的“菜篮子”有了根本变化。上海市农委经贸处萧志强记得,过去的上海“菜篮子”工程,成天围着“鸡鸭鱼肉鸡毛菜”转,政府每年都得拨专款补贴市场供应;上海人以前要想吃上新鲜的绿叶菜,必须天不亮起床赶到农贸市场去。而现在是随到随买,再也不用为某种农产品发愁,政府专款也从过去的农产品补贴转到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据了解,“十一五”期间,上海投资市郊绿叶菜生产的30亿元,将全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栽培技术更新。

  同与不同均是合作出发点

  长三角各省市能在全国率先带动实行食用农产品的互认、互通和互监,与他们在地理区位、生产力水平、生产组织形式、产业布局等方面具有共同点不无关系。在农业科研领域,苏、浙、沪三省市可谓是既具共性又各有特长。上海市农科院副院长顾晓君说,上海较早启动了对工厂化农业的研究,如食用菌的工厂化栽培、陆基水产养殖、设施花卉培育等等,现已形成综合优势并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目前,长三角地区正在从城郊型农业向城市型农业(都市农业)发展,因此对工厂化农业有较大的需求。与上海相比,苏、浙两地有丰富的生态特点,他们在农产品规模化生产方面形成了成套技术,这些对上海农业的发展具有鲜明的互补性。

  与长三角地区相比,中部六省会城市的农业合作则更多的建立在相同点上。占全国10.7%国土的中部,出产了全国30%左右的粮棉油产品,养活全国近三成人口,从一定意义上讲,中部农业发展的好坏,对中国主要农产品供给状况及我国粮食安全具有决定性的影响。甚至有这种说法,入世后,我国农产品与发达国家农产品正面交锋,中部将是主战场之一。

  由此可见,加强中部地区农业合作,以三大平原农业区为依托,发挥比较优势,围绕中部优势农产品,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带,其意义绝不仅仅是区域性的。然而,与长三角以上海为发展中心不同,由于中部几大省会城市的区位优势和农业产业优势都较为显著,中部农业的区域化合作似乎也面临着与中部崛起战略同样的一个问题,那就是龙头何在。11月3日通过的 《加强中部六省省会城市农业经济协作的倡议》将是一个良好开端,该区域农业产业力量的整合将会迸发出更大的能量。

  有关专家指出,目前一些从国外入境的农产品,经过其国内的运输、储藏、装卸,漂洋过海运到中国市场,所花的运费比我们国内农产品的运输费用还低。因此,我们必须加快建立一个竞争有序、全国统一的农产品大市场。而区域市场将是全国统一市场的节点和中介。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充分利用区域间的比较优势,引导资源进行合理配置,通过一系列机制的创新为市场竞争主体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依靠他们去拓展统一的农产品市场。(据《解放日报》综合报道)



编辑:舒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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