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黑龙江日报》消息 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全面建立提供了法律保障。记者从黑龙江省农委获悉,黑龙江省将依照法律规定,推行农产品例行检测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把住农产品生产、销售的出口和入口,确保百姓消费安全。
黑龙江省即将实施的农产品例行检测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将通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定期向社会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增强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确保消费安全。市场准入则分两步走,今年在哈尔滨试点、明年全省铺开,具体范围圈定在批发市场、超市等大型农产品销售场所。(张桂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