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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规定大型商场超市噪声低于60分贝

日期:2006-11-07 14:28   作者:叶永笔   来源:2041期4版

  据《京华时报》报道  近日,北京市商务局公布《北京市大型商场超市购物环境规范(试行)》草稿。根据草稿,大型商场、超市等营业场所内的噪声须控制在60分贝以下。

  草稿要求,大型商场、超市须设置符合标准、数量充足、物品配备齐全的试衣间,而且儿童服装区域的试衣间须配备适合儿童使用的物品。卫生间数量、男女厕位比例、内部设施等须满足顾客的实际需求,并鼓励企业提供卫生纸、洗手液等卫生用品,有条件的还可为女士提供补妆的空间和用品。

  针对商场、超市停车难的问题,草稿规定,各企业应设置停车场,且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为顾客提供泊车指引、车辆保管等基本服务,并不得在停车场内堆放物品或将停车场移做它用。同时,商场、超市营业场所内的噪声应控制在60分贝以下,出售音响设备柜台的应控制在85分贝以下,不得有在经营及促销等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等行为。

  另外,草稿还体现出人性化的特点,要求商场设立顾客休息区或场所,其面积要达营业面积的1%-1.4%(不含超市)。

   北京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起草这一规范主要是为落实《北京市商业服务业迎奥运三年行动计划》,提升商场、超市购物环境。目前,这一草案正在公开征求意见,各方可以将意见反馈到北京市商务局流通秩序管理处。“这一规范一旦实施,企业须强制执行。”(叶永笔)



编辑:舒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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