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 - 讨论区 - 地图 - 收藏 - 搜索 - 帮助   
  首页中华合作时报安全时讯A1版/安全要闻 → 阅读新闻

北京市涉及人员密集场所“五个规章”出台

日期:2006-11-03   作者:李彩琴   来源:2040期A1版
  强制性规定保证公共安全

  人员密集场所的公共安全向来引起人们注意。吉林中百商厦火灾和北京密云公园踩踏事件等等依然清晰在目。为了保证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各单位部门也做了很多努力。近日,北京市安监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等五个涉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规定,并将于明年4月起实施。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五个规章是政府发布的强制性规章,企业必须执行,并达到其要求的标准,否则将被重罚甚至停业。

  这5个政府规章分别是《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北京市星级饭店安全生产规定》、《北京市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和《北京市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分别针对商场超市、餐饮单位、星级饭店、体育馆、歌舞厅5种人员密集场所。

  五个规章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管理共性问题做出了一致性规定,例如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播放双语应急广播等。规章还对不同行业企业做出了专门规定,例如商业企业促销、文化企业人流量控制装置等。规章确立了综合监管、专项监管和行业监管相结合的体制,3个方面相互衔接、互不重叠、互不替代。规章专门规定了行业监管部门的职责和行政处罚权。

  据了解,这五个规章有的条款参考国家规定的标准,并采取了从严的要求。例如,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转角处必须设置安全标志,以及安全标志的直线距离不得长于10米的规定,比国家标准规定的20米整整缩短了10米,这是因为考虑了人员拥挤的时候,20米有可能距离太远看不见的问题。有的条款是根据北京市的实际情况进行创设的,例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最大容纳人数的规定,经过多次反复论证,最后确定为超市每人占营业面积0.6平方米,其他商业零售经营单位每人0.8平方米。

  本次立法开创了北京市立法工作的三个第一:首次就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问题进行专门立法;首次就同一类问题一次性颁布5个政府规章;首次召开政府规章的立法听证会。

  据介绍,这次立法工作共有7个参与部门,涉及5个行业,参考了20多部法律、法规、近120个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召开5次立法听证会,共对16个焦点问题进行听证。整个立法历时1年8个月,立法草稿前后共修改30多次。立法过程中,针对立法中的重大问题,共组织召开立法协调会12次,现场调研20次。

  有负责人称,这些规章的出台,不但针对“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更多的是针对“如果发生安全事故,能够减少伤亡”。

  【五个规章·新闻背景】

  本次立法开创了本市立法工作的三个第一:首次就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问题进行专门立法;首次就同一类问题一次性颁布5个政府规章;首次召开政府规章的立法听证会。

  据介绍,这次立法工作共有7个参与部门,涉及5个行业,参考了20多部法律、法规、规章,近120个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召开5次立法听证会,共对16个焦点问题进行了听证。

  整个立法历时1年8个月,立法草稿前后共修改30多次。立法过程中,针对立法中的重大问题,共组织召开立法协调会12次,现场调研20次。



编辑:舒安东

评论 】【 推荐 】【 打印 】 【 字体:
  相关新闻

  新闻评论 全部评论〗    
  其他方面我做不出什么贡献,但是卖场方面我这有优秀中英   (林, 08-21)

发表评论须知: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字数:(最多1000字)   姓名:


新闻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