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网站地图 网站搜索    
  首页合作经济农民合作组织 → 阅读新闻

国家优先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

日期:2006-10-30 16:10   作者:赵颖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0月27日讯  记者赵颖报道:今天,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草案规定,国家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务。对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优先扶持。

    草案还规定,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当分别安排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


编辑:舒安东

评论 】【 推荐 】【 打印 】 【 字体:
  相关新闻 农民合作组织 

  新闻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须知: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字数:(最多1000字)   姓名:


新闻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