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网站地图 网站搜索    
  首页经济与流通宏观政策 → 阅读新闻

重视解决取消绿色通行证后农产品运输问题

日期:2006-10-30 10:32   作者:《领导决策信息》2006年第39期   来源:中国食品产业网
   鉴于伪造假冒现象严重,今年8月,交通部、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联合发出通知,取消了各省市发放的绿色通道通行证。凡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 政策的货运车辆,不以“绿色通道”通行证作为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证明,必须凭装载货物或货单享受优惠政策,并按指定车道通过收费站。《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与相邻省份的沟通和协调,保证省际通道线路互通。

    海南省是我国较早实施绿色通道的省份,取消农产品绿色通道通行证,在一定程度上给各地农产品出行带来不便,也会造成农民品运输成本的增加,给农产品的运输造成一些影响。

     对此,海南省采取“海南省鲜活农产品运输证+货羊”来代替被取消的“绿色通道通行证”。“海南省鲜活农产品运输证”仅代表海南鲜活产品流通的品牌和标志,享受绿色通道优惠政策的法律依据还是货羊。“海南省鲜活农产品运输证”的有效期为6天。领证时需要出示6个有效证件:车辆行驶证、司机驾驶证、车辆购直证、车辆营运证、道路货物运羊、公路规费缴讫证等。

    本刊观察员认为,7部委取消绿色通行证,是针对大量假冒伪造绿色通道通行证的问题而采取的有力举措。对此,各地要加快配套政策的制定,解决取消绿色通行证后农产品运输问题。在这个方面,海南省针对这项规定,采取“鲜活农产品运输证 +货羊”作为明显凭证,有助于把运输证这个品牌打响,有助于农 产品运输充分享受绿色通道的优惠政策,保证了绿色通道的真正畅通,很值得学习借鉴。


编辑:舒安东

评论 】【 推荐 】【 打印 】 【 字体:
  相关新闻

  新闻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须知: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字数:(最多1000字)   姓名:


新闻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