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企业伤亡事故有所遏制
近年来,全国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和安全许可以及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等工作,加强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全国非煤矿山伤亡事故总量逐年下降。据统计,2004年共发生伤亡事故2248起、死亡2699人,同比分别下降1.7%和6.7%;2005年共发生伤亡事故1928起、死亡2342人,同比分别下降14.2%和13.2%;2006年1-9月份,共发生伤亡事故1323起、死亡1629人,同比分别下降9%和5.3%。通过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及时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为减少和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企业安全生产保障程度得到提升
据了解,实施安全许可证制度以来,企业的安全生产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总体上看企业安全生产硬件和软件,都有相当程度的提升。
一是增加安全生产投入,改善企业的生产条件。
非煤矿山企业为了达到颁证条件,普遍加大了安全投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从基础上改善了非煤矿山生产系统的安全生产条件。重庆市企业安全投入超过7亿元,购买了挖掘机、装载机、大功率破碎机等设备,企业机械化程度明显增强。广东省投入整改资金超过5亿元,全省实现了“六个百分之百”,即做到“两个安全出口、补做设计、补办‘三同时’手续、进行安全评价、购买工伤保险、签定救护协议”,均为百分之百。山东省企业安全投入3.7亿元,有22家井工矿完善了两个安全出口、52家井工矿由自然通风改造成机械通风。
二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使企业安全生产有了具体、可操作的依据和规范。
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广大矿山企业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较完备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从软件方面提高了安全保障水平。如制定或完善矿长和井、队长及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例会、安全生产检查、安全教育培训、设备安全、爆炸物品管理、采场安全管理等制度,以及事故应急预案,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等,保证了非煤矿山企业有章可循,规范了企业的生产活动和企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
三是企业安全管理上了一个台阶。
在安全许可条件的要求下,广大非煤矿山企业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建立了一套较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资料,完善了工伤保险、救护协议、开采设计和安全评价等工作,使企业的各项生产活动得到了规范,安全管理得到加强,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如广西自治区对小矿山均已补充编制了开采设计或开采方案,对矿山生产系统进行了安全评价,并针对问题按要求进行了整改,企业均为从业人员办理了工伤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日趋加强
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实施以来,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意识得到加强。如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管理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的日常工作中,并作为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坚持安全目标管理,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层层分解,与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单位经济责任制挂钩进行考核。这些措施使企业牢固地树立起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把安全生产作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首要职责。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底数更加清楚
各级安监部门通过进行现场或材料的许可审查,摸清了非煤矿山企业的底数,较准确地掌握了矿山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现状、技术装备、生产工艺、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等情况。
通过对企业的普查和清理,对非煤矿山进行了分类建档,部分地区还建立了电子档案,对矿山企业普遍存在的安全投入不足、生产规模偏小、投资效益较差等问题,以及基层的想法、问题和建议,做到了心中有数。这些情况为政府实施有效监管,特别是实施分类管理,加强对重点矿山的监管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安全生产法治秩序逐步形成
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基本规则就是要求企业必须依法生产,否则将不能获得许可,并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因此,开展安全许可工作的过程,就是促使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提高原有安全生产条件,在符合安全要求的前提下,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这促使了广大非煤矿山企业必须树立依法生产的思想。特别是一些小型采石场、砖瓦窑采土企业,通过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建立健全和制定了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