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迹象表明,当前金融机构案件专项治理和风险防范工作面临形势比较严峻,案件高发、频发的态势还未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反弹的压力依然很大。究其原因,尽管是多方面的,但笔者认为最重要的一点是防范工作没有做到“全”而“严”。所谓“全”,即全方位;所谓“严”就是不放松。
具体地说,金融机构各种案件和风险隐患的出现,主要由于以下几个“不到位”,这也是防范工作中失之以“全”和“严”的表现:某些领导干部自律不到位;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对新业务监督不到位。
笔者以为,金融机构的案件防范必须围绕业务经营多层次、全方位地进行,特别是要针对案件频发的重要部位、重要环节和重要业务,更要采取有效措施严加防范,堵塞漏洞。具体应抓好以下几方面:
加强思想道德教育,防范道德风险。此项教育可分两个层面进行:在领导干部层面,要以勤政廉政为主题,认真开展执行力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在操作岗员工层面,要以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他们的工作责任心为主题。
加强制度建设,防范操作风险。加强制度建设,是防范案件的重要手段。具体来说,一方面,要制定和完善业务流程和操作规则,使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岗位职责,每项业务都有明确的操作规则,每个操作环节都有章可循,实现制度精细化,让内控制度覆盖所有业务、流程和岗位,避免出现“监督死角”。对跨部门管理的业务,各部门必须加强协调、联系和沟通,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业务流程和操作规则,消除经营管理中的“真空”地带。要加强对新业务品种的“防火墙”建设,每一项新业务开办之前,必须进行压力测试,设立必要的“防火墙”,以防范操作风险。另一方面,要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确保每个员工熟悉制度、理解制度、严守制度。
实施严密监督,防范经营风险。具体分以下三个层面进行:一是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要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延伸监督触角,做到事前监督和过程监督并重,同时要扩大监督范围,加强对领导干部“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的全面监督。在监督的方式上,要把党内监督、员工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二是要加强对员工的监督。要构建业务运行预警系统,对业务操作过程中的案件易发环节进行实时监控,一旦发现异常,立即采取措施;要合理设置岗位,做到相互制约,保证办理每笔业务都能做到合法合规。三是要加大自律监管力度。对自律监管工作中应检查未检查、应报告未报告、应移送未移送、应处理未处理或因监管不严而引发案件或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监管人员和业务主管部门的责任。
从严执纪,严肃查处责任人员。当前,金融机构业务经营中违规违纪现象屡见不鲜,有的甚至是屡查屡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查处力度不够,使问题由小变大,由少变多,最终酿成大案要案。因此,金融机构的监察、审计、保卫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强化查处力度。
具体来说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加强对案件负有直接和间接责任人员的追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二是加大对违规违纪案件发生机构领导人员的处理力度。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的,在责任追究上要上追一级。三是强化对业务主管部门的责任追究。凡因业务管理不到位或管理失职引发案件造成资金损失的,要追究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因监督检查不深不细、流于形式,应发现问题而未发现致使违规经营现象长期得不到纠正而发生大要案的,要追究作案期间历次相关检查人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