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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法》11月实施 宣传周启动

日期:2006-10-25 15:56   作者:王泽农   来源:农民日报

  农业部副部长牛盾要求,要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力度

  本报讯(记者 王泽农)《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推动和谐社会建设,10月22日,农业部和北京市政府在北京市顺义区石门农产品批发市场联合举办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及现场咨询会。农业部牛盾副部长、北京市人民政府王云峰副秘书长出席并讲话。

  牛盾副部长指出,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是当前政府重视、社会关注、全球瞩目的热点,也是现阶段推进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必须着力解决的关键。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作为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行政职能转变的重要方向和着力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颁布,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整体提升提供了法律保障,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入法制化管理的重要标志,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新起点。各级农业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各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牛盾副部长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把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贯彻活动作为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具体措施,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多种媒体,紧紧围绕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广泛宣传、大力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要多层次开展法律培训,提高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宣传周期间,要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切实增强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的质量安全意识。

  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王云峰表示,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是推进依法行政的紧迫任务。2008年奥运会期间,北京将接待来自海内外的运动员、工作人员及现场观众730万人。保证奥运会食品安全,既是成功举办奥运会的一个关键环节和基础工作,也是对北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一次严格检验。北京市将积极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实施好这部法律,并以此为契机,向全世界展示“新北京、新奥运”的新形象。


编辑:舒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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