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国家发改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出文件《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企业劳动定员管理的若干指导意见》,要求各产煤省煤炭行业管理、监管部门和安全监察机构规范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防止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生产,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
劳动定员可以降低 不安全因素发生的概率
目前,部分煤矿企业劳动定员标准执行不严,甚至没有定员标准,劳动组织管理混乱,超定员组织生产等容易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这是当前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的原因之一。
劳动定员管理是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科学合理组织生产,优化企业劳动组织,提高劳动效率,减少入井作业人员。
原则是保证安全、以人为本、定额定员
规范劳动定员管理,要坚持保证安全生产的原则。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符合煤矿客观实际,反映出合理和相对稳定的生产劳动组织结构及其变化,减人提效。
同时还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要立足于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合理减少工人作业时间和降低工人劳动强度。
最后是坚持严格按定额定员管理的原则。应该对凡有定额标准的作业项目都要按定额编制定员,凡是能够计算和考核工作量的班组或工种岗位都要有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
在此基础上,应该健全、完善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的相关制度。包括明确专人负责劳动定员管理工作、制定劳动定额定员标准、严格落实劳动定额定员标准、健全完善有关工作制度等。
控制入井人数很关键
要做到定员管理,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控制入井人数。国有重点煤矿原则上每个采区同时作业的采、掘人员每小班不得超过100人。特殊情况确需增加采区作业人数的,应报省级煤矿相关部门批准、备案。
控制采、掘工作面个数。煤矿在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不得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优化设计,减少定员。煤矿采区设计要系统完善、布置合理,应积极采用先进开采技术、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减少用人环节。
严格按核定生产能力组织生产。煤矿企业必须严格按核定的生产能力合理安排全年生产计划和劳动定员。
优化劳动组织和人力资源配置。煤矿企业应优化劳动组织,合理安排队、组编制,减少工作环节;逐步实行四班六小时工作制,三班进行生产,一班检修。
推行井下人员管理监测系统,及时准确掌握入井人数和入井人员的工作区域。
实行“限员挂牌”制,真实标明核定的每班作业人数和实际每班作业人数。(大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