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建日报》报道 记者在近日的调查中发现,在福建农村,办得好的合作组织一般都有能人牵头,他们或是种养能手、营销大户,或是善经营、会管理、责任心强的村干部。有关专家总结认为,“能人领办”已成为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壮大的现实路径之一。
以莆田市秀屿区石城村为例,这个村能有今天“富甲一方”的局面,与林仙钰这位能人分不开。若将石城村比做一艘船,林就是舵手。林当过兵,搞过房地产开发,是当地典型的经济能人。他1994年起任石城村支部书记,2000年任村党总支书记,1995年村经济合作社成立,他又兼任社长,至今整整11个年头。在这期间,石城村得到前所未有的大发展,人均纯收入今年有望突破万元大关。
问题的另一面是,这种“能人经济”能否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永葆生命力呢?当记者问及莆田市秀屿区石城村村支书林炳东他将来最怕什么时,他不假思索地说:“石城村经济合作社发展到如此规模,将来最怕的是村党总支书记、村经济合作社社长林仙钰撒手不干。”
林炳东此话对石城人来说并非危言耸听。对其他合作社来说,这话同样是一句未雨绸缪的提醒。因为,像林仙钰这样的合作社领头人总有老去的一天,总有需要休息的一天。这些能人在合作组织发起和起步阶段,的确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如果把合作组织的命运单纯地维系在一两个能人身上,将不利于合作组织的成长。
从长远来看,一个成熟的市场组织,更多地需要一种制度、机制来维护它的成功运作。这需要出台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法规,从最具刚性的法的层面上规范合作组织的内部治理结构和经营运作;此外,在实践层面上,农民专业合作社也需要借鉴其他成熟组织的治理经验。 (何祖谋)
信息观察
不可否认,选好带头人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壮大的关键。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发展生产、打通市场,成为农民增收的引擎,迫切需要领头人发挥示范、组织和带动作用。鼓励能人“创社办会”,带动广大农户,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更好地为农民服务,应当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一个有力抓手。
然而,在“能人经济”的模式下,往往产生的是“一个人的合作社”或“几个人的合作社”,这种结构可以把“一个人”或“几个人”的高收益转变为一个群体的效益,但同时也可能将“一个人”或“几个人”的风险放大为一个群体的风险。这个问题,不得不面对,不能不考虑。
组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根本目的是将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形成规模,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共同面对市场。合作经济组织只有在发展中不断提高经营水平,逐步实现专业化经营,才能真正实现这个目标。
合作社作为“民办、民管、民受益”的经济组织,除了通过实实在在的服务措施来形成合作社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之外,应通过各项制度的完善和实施逐步在合作社内部形成组织的约束力和控制力。
合作社在为社员提供服务的同时,也要教育社员遵守制度。对于个别视合作社规定为儿戏的社员,可以采取批评教育、通报、警告等办法,对于一些屡教不改的,可以劝其退社,甚至开除社员资格,从而维护合作社的威信。合作社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坚持民主制度,作为合作社领导,要善于按章程的规定开好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重大事情在没决定前多听听其他人的意见,决定以后又要坚决执行好。对于一些有意见的社员,要用规章制度来说服,使合作社领导和广大社员都遵守规章制度。
对于一些规模大,运行好的合作社,设立必要的分社或小组很有必要。这样就可以规定不同的职责,实行生产经营责任管理,这也有助于逐步探索如何在合作社内部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和内部层级管理制度。国外很多合作社之所以能够高效运转,与他们聘用职业经理人实行专业化管理是密不可分的。(何祖谋 文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