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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之窗]加强内控建设 提高案防意识

日期:2006-10-13 13:55   作者:饶正虎 何怀喜 刘大勇   来源:2028期3版

  金融案件高发,成为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发展中的顽症,有些案件金额巨大,给农村信用社造成了较大的损失。因此,农村信用社应着重加强内控建设,积极提高案防意识。

  从目前已经发生的案件中,我们可以发现案件高发的原因主要是作案人员自身缺乏学习,防腐拒变能力差;各种内控制度形同虚设,无相互制约机制,经办人员有章不循;大额现金管理不严,未执行严格的事前审批制度;内部制约措施失控,违反业务操作流程;内部管理不严,交接手续不清;业务素质较差,制度观念淡薄;内控监督检查不力,稽核检查流于形式,忽略安全隐患;相关监督管理人员思想松懈,未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等。笔者认为,必须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解决以下问题。

  增强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认真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一是要充分认识到干部职工思想素质在内部控制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员工对相关金融法规,以及历次案件通报进行全面深入地学习,有针对性地对员工进行思想教育,激励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勇于奉献,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真正经受住权力、金钱的考验;二是要加强对职工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规章制度教育和业务技能锻炼,促使其主动抵制不规范的操作行为;三是要将典型案例作为警示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剖析,增强全体员工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干部职工抵制诱惑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增强员工做好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引导职工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四是尤其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要求他们正确看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构筑好思想道德防线,自觉抵制各种形形色色的诱惑,随时做到是非清楚、行为规范,切实提高自我约束的能力。

  必须认真解决制度的执行力问题。制度执行缺位比没有制度更可怕。不少案件都显示了个别信用社在执行集中押运制度、大额现金管理制度、会计基本制度、人员交接制度、密码管理制度、四双制度等方面存在缺位、失位的现象,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的问题非常突出。因此,必须督促各信用社进一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使每一个工作人员都有明确的岗位职责,有明确的考核标准,并建立相关的激励和约束措施。

  落实制度环境,充实一线门柜人员。基层信用社因人员不足导致基本制度难以落实的现象较为普遍,如某县7个信用社有4个是三人社,按信用社“四双制度”要求至少也要4个人。许多信用社常年处于带“病”运行状态,许多信用社职工不能享受休假待遇,强制休假制度更无法落实,风险隐患较为突出。据调查,某县信用社需缺额补员20人,因年龄大、文化低、技能低需置换的人员达34人,但由于信用社无进人自主权,自身无法解决此类问题。

  加强对要害岗位的监督管理和思想教育。要加强对基层网点要害岗位各流程的监督控制,坚持重要业务换人复核制度,坚持重要岗位强制休假制度。坚持信用社、分社主任交流制度,要努力增强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按习惯办理不按制度办事,增强职工的制度观念、防范技能和工作责任感,把“三防一保”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基层信用社领导岗位人员的管理,随时掌握其生活和工作中的行为习惯,关注其思想变化。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银行机构特别是信用社应充分吸取本案的教训,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内审和稽核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安全大检查,发现违规问题或风险隐患的,要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纠正,要建立跟踪检查机制,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上级部门反馈整改情况,切实防止大案要案的发生。



编辑:舒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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