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有所提高,但仍不能满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农村金融机构逐步收缩,信贷资金大量流失;农村金融机构商业化趋势加强,偏远落后地区面缶金融服务供给不足;系统性风险严重,农村金融机构效益较差等。为合理运用金融手段支持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需重点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健全体系。农信社改革是我国农利金融改革的重点,不能急于求成,应保持政策的相对稳定和连续性。经济发达地区的农信社改革要继续按照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股份制改造,建立<—批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对老少边穷、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信社改革,要按照合作制原则进行改造,不能简单套用现代银行制度模式。省联社不能办成行政性管理机构,要尽快理顺省联社同基层的关系,确保基层农信社的独立性。要确立科学的风险定价机制,切实解决部分机构因独家经营而将贷款利率<“一浮到顶<”等问题。随着农信社改革商业化趋势的不断强化,部分机构将撤离偏远落后地区,需采取有效措施,比如发展农村社区基金、农村小额信贷机构等类似的社区性余融机构,弥补偏远落后地区的金融服务空白。 农发行要在做好国家粮棉油收购贷款和专项储备贷款的同时,逐步将支农重点由农产品流通领域转向农业生产领域,增强农业发展后劲。 农业银行要调整信贷结构和投向,重点满足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利技园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县城工商企业的资金需求,充分发挥县域商业金融主渠道作用。鼓励农业银行在农村开办银行卡、代理、租赁、担保、保管、理财和信息咨询等新业务,满足农村多元化的金融需求。 根据农村金融需求多样性的特点,鼓励创新多元化的农村金融组织,允许国有资本、私有资本、外资和国际慈善组织共同参股,新设社区银行、只贷不存的贷款公司和小额信贷组织等多种农村金融机构,要引导和规范民间借贷组织成为农村信贷市场的重要主体,建立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 二、回流资金。引导邮储资金回流是解决我国农村信贷资金流失问题的关键。在邮政储蓄银行组建初期,总行在资金运用过程中,应重视对“三农”的投入,通过资金拆借、购买重点建设债券等方式,用于国家级大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开发项目;邮政储蓄可委托其他金融机构发放“三农”贷款,对存放衣信社的大额协议存款,当地财政应给予适当贴息优惠;通过税收优惠等配套政策,鼓励邮储银行将县及县以下邮政储蓄份额,超过20%的部分通过适当方式用于农村;在商业性担保能力较强的地区和政府有能力组建担保基金或担保机构的地区,邮储银行可以开办担保类贷款,增加贷款种类,扩大贷款的覆盖面;建议县级人畏银行将邮储上存的转存款全额转化成支农再贷款,重点增加对当地经济信贷投放较多的金融机构再贷款额度;鼓励邮政储蒂资金参股农信社,试办农村小额贷款机构,为支持新农村建设提供长期的资金投入方式。 对不同地区的金融机构实行差别税率政策,将减免税与存贷款比例挂钩,引导资金流向农村。建议以县为单位,按经济发展水平划分贫困县和非贫困县,贫困县农村金融机构免除所得税和营业税,非贫困县免营业税、所得税减半征收。县及县以下金融机构支农贷款达到新增存款的60%以上才能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三、降低风险。我国农业是弱势产业,受目然和市场因素影响大。发展农业保险和农产品期货可以分散和降低农业生产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降低农业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 为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建议加大财政补贴力度,财政补贴应坚持基本保障的原则,保险标的应选择关系国计民生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并主要,实行保费补贴,可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根据各地农业风险状况和农业经济发展水平,从财政资金中各划出一定比例份额用于投保农户的保费补贴;在免征种养两业营业税和印花税的同时,免征种养两业的所得税,对其他涉农保险营业税按<5%先征,按<3%返还,印花税按0.1%先征,按o.05%返还,将返还的税金充实风险基金;支持中国再保险公司承担起国家农业再保险职能,为各家从事农业保险的机构分散风险,各保险主体也要积极探寻与国际再保险企业的合作,将农业风险向更大范围分散;设立中央级农业巨灾风险基金,主要由中央、地方提供则政支持,积累巨灾风险金,对遭遇巨灾损失的农业保险公司提供一定程度的补偿,并设立专门的巨灾风险基金管理机构。 (作者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博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