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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季度重特大事故多发因素依然存在

日期:2006-09-22 15:06   作者:曹新园   来源:《安全时讯》2006年36期1版

  本报讯  9月18日,国务院安委会联络员第十四次会议在京召开。国务院安委会副主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重点研究部署今年第四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

  在会上,李毅中强调,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必须保持高度警觉。据悉,每年的最后几个月,往往是重特大事故的高发期。2005年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134起,死亡3049人。其中第四季度45起、1089人,分别占33.6%和35.7%。

  往年后几个月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各种因素,目前仍然存在,有的甚至更为严重:一是经济快速运行的惯性作用,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大压力;二是高危行业安全条件远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善,潜伏着不少的事故隐患;三是由于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平稳、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容易滋生盲目乐观和松懈大意情绪。
 对此,李毅中强调,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以及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必须有足够的认识。

  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深入开展煤矿整顿关闭攻坚战。安监总局今年确定的2652个关闭矿井名单,各地正陆续公布。10月和11月,安委会要对关闭情况组织专项督查。

  深化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加强化工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安监总局最近颁布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规定危化品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评价,接受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三同时”竣工验收。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落实危险路段整治任务,推广GPS道路监控系统。

  查处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四超”。9、10两个月,安监总局将以查处超员、超储、超产、超时为主,对辽宁、河北、山东、河南4省的民爆器材生产企业进行重点督查。

  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联合督查。从9月下旬开始,安监总局将组织6个联合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

  做好金属和非金属矿山等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工作。(曹新园)



编辑:舒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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