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网站地图 网站搜索    
  首页中华合作时报合作金融周报3版/经营管理 → 阅读新闻

实现农信社与新农村建设的和谐

日期:2006-07-21 16:32   作者:韩振德   来源:1984期3版

  农村信用社如何更好地发挥金融主力军作用,在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同时,实现自身和谐、健康发展,须深入研究和探讨。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促进农村生产发展,促进农民生活宽裕。而生产发展离不开资金投入,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壮大也离不开信贷市场的开拓。为此农村信用社要立足当前工作实际,不断拓展信贷市场,在繁荣农村经济的同时,实现农村信用社发展与农民增收之间的和谐。

  一是要不断开拓农村信贷市场,千方百计增加对“三农”的投入,充分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不断扩大贷款的覆盖面。

  二是要灵活放贷,方便农民贷款。根据农民自身信用等级、经营的项目,灵活确定贷款额度和合理约期,方便农民贷款,尽量满足不同层次农民的贷款需求。同时,按照"小额、分散、安全、效益”的原则,将信贷业务做大、做优、做强,信贷结构做小、做散、做精。

  在当前,随着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步伐的不断加快,农村生产形式必然会发生深刻变革,农村信用社只有围绕新农村建设这个主战场,不断创新支农服务行为,才能适应农村信贷市场的变化。

  一是要在信贷支农行为上实现创新。在确保基础农业贷款投放的前提下,优化贷款投向,开拓农村信贷市场, 大力发放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贷款,鼓励农民发展高效特色农业,向农业纵深领域推进,为农民开创新的效益增长点。

  二是要在信贷支农方式上实现创新。农村信用社要根据中小企业经营特点,积极开展适合中小企业需求特点的业务流程、贷款种类和担保方式的创新,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和担保难的问题。同时,根据农村信贷市场需求,大力开发个人消费贷款、出国劳务输出贷款、种养大户信用证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等新的贷款品种。

  三是要在支农服务上实现创新。通过简化贷款手续,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在支农服务上实现创新,为农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打造农信社品牌,为农村信用社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加大信用村镇建设,实现农村信用社安全经营与农村繁荣之间的和谐。

  一是要进一步做好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按照调查建档、初评公示、审查定级、授信颁证、按时年检的流程,规范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证的评定和发放工作。

  二是扩大信用户贷款额度。根据信用户经营项目和经营实力,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更好地满足信用户的资金需求。

  三是合理确定信用户贷款期限。根据信用户贷款用途、生产周期、还款来源等因素适当延长贷款期限。

  四是适当优惠信用户贷款利率。根据信用户等级,适当控制利率浮动的幅度,给信用户以利率优惠。



编辑:舒安东

评论 】【 推荐 】【 打印 】 【 字体:
  相关新闻 农信社  新农村建设 

  新闻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须知: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字数:(最多1000字)   姓名:


新闻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