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发改委消息,目前,甘肃棉花流通体制改革已经初见成效。近年来,我国棉花流通体制改革主要经历了两个重要阶段。
第一阶段是从2001年开始,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发[2001]27号),决定全面推行以“一放、二分、三加强”为主要内容的棉花流通体制改革。
甘肃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全面推进了甘肃省棉花流通体制的改革工作。
一、全面放开棉花购销,棉花价格完全由市场形成。从2001年棉花年度起,凡在甘肃省境内的各类企业,不受所有制、地域行业的限制,只要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经过省政府的资格认定,均可进入棉花市场,从事棉花收购。棉花购销价格彻底放开,完全由市场形成,各级政府不得干预。到2005年底,全省具有棉花收购、加工资格的棉花企业有116家,只具备棉花收购资格的企业有45家。
二、改革供销社棉花经营企业。供销社棉花企业改革的重点是将棉花企业与供销社彻底分开。甘肃省棉花企业内部改革首先是从转换经营机制,改善经营管理入手,使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
三、强化棉花质量管理,规范棉花市场秩序。随着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入,各有关部门加大了对棉花市场的监管力度,切实加强对棉花购销、加工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2005年度,甘肃省棉花收购和加工质量好于去年,产棉区各级政府加强了棉花质量监督检查的力度,棉花收购加工企业普遍增强了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新棉质量有所提高。
第二阶段是2005年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方案》精神,全面推行了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
为配合、推动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的进行,甘肃省委制定了一系列规划。从甘肃省现有通过认证具有收购加工资格的116家企业中,选择了16家已具有400吨打包机的企业进行改造;然后再选择部分规模较大、具有新型加工设备且布局合理的企业进行更换打包机及其附属设备的改造。按照国家发改委严格控制棉花加工量的要求,棉花加工企业实现设备更新改造后,年加工平均规模不低于5000吨皮棉,从2005年至2009年,甘肃省纳入棉花生产设备更新改造规划的棉花加工企业为50个。为避免棉花加工能力的重复建设,各产棉花区在2005年—2009年棉花加工业生产设备更新改造计划要根据棉花产需发展等情况逐年审批。
截止目前,甘肃省2005年已进行棉花生产设备更新改造的企业有13家,占全省棉花生产设备更新改造企业总数的26%,2006年全省准备进行更新改造的棉花加工企业16家,占全省棉花生产设备更新改造企业总数的32%。只有纳入省上棉花更新改造规划,棉花加工企业才能进行生产设备更新改造,享受国家对棉花加工企业改造400吨打包机的贷款贴息政策。
为了按时完成国家下达的棉花加工业更新改造计划,确保棉花加工业生产设备更新改造的质量和投资效益,按照国家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方案和有关棉花加工技术规程要求,甘肃省委制定了《甘肃省棉花加工业生产设备更新改造项目验收办法》。200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对甘肃省纳入棉花加工业生产设备更新改造规划并已进行更新改造的13家棉花加工企业,安排了贷款贴息资金325万元。
根据《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是仪器化公证检验,涉及到加工和检验两个环节。棉花加工企业改造完成后,甘肃省棉花主产区分别规划在敦煌市、肃州区和兰州市建设三个棉花公证检验实验室。
去年以来,甘肃省的棉花质量检验体质改革工作开展顺利,在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已初见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第一,一些企业对棉花检验体制改革的认识不到位,认为改革就是配备大型打包机,小包改大包,不了解公证检验才是改革的核心内容。部分纺织企业不了解改革,更不了解新体制的棉花检验质量指标体系给纺织企业带来的好处。第二,由于时间偏紧等客观原因,甘肃省的棉花公证检验实验室去年年底才建成,尚未投入使用,棉花公证检验工作没有正式展开,一部分加工企业按照新体制要求加工出的棉花只能自行检验、销售。第三,部分加工企业不愿参加仪器化公证检验。在国内棉花供求缺口较大、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存在着棉花加工企业抬级抬价、虚高等级的现象。因此,相当一部分棉花加工企业缺乏参加仪器化公证检验的积极性。
(辛 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