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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案件防范“五难”

日期:2006-04-17 10:45   作者:徐文杰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合作金融》2006年第1923期H3版

    作为金融机构,案件防范始终是农信社的重要工作之一。但现实中农信社的案件防范工作却存在着很多困难。

现实困难

    会出制度到位难。双人临柜,交叉复核在部分农信社流于形式,存在一人临柜,业务“一手清”,完全靠职工的自觉性来保证,操作缺乏严密性;业务章戳乱放,随意委托以信任代替制度,潜在安全隐患;账务核对存在内外不分,一手核对,主要是对行社往来、社内往来和单位存款未真正做到换人定期核对;转账业务、冲账、调账“一手清”,存在监督空白点。
    凭证管理控制难。从库存及领用、登记、销号入手,其中对使用环节的核查相对较难。关键是会计销号是否及时、认真,已销号凭证是否完整,作废凭证是否按规定处理和登记,缺号凭证是否隐瞒不报,外勤领用凭证是否做到五日报账交验核对,有无流失现象。
    内部管理落实难。信用社自律管理意识淡薄,执行制度缺乏持之以恒的自觉性,四双一分、交叉复核制度流于形式,表里不一,存在事后补章等现象;在查防案件上,信用社往往过分地依赖稽核,而忽略了信用社自身内控机制的监督管理作用;担当信用社内部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存在“当老好人”的思想,其责任意识淡薄和角色意识模糊,对自身存在问题既不能直面正视,又不能一整到底。
    信贷风险防范难。贷款“三查”制度流于形式,集体审批存在先贷后批、先放后补等手续逆程序操作;审贷分离制度执行不力,部分农信社为逃避县联社的监督,采取“化整为零”的手段,套取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用于非农产业;农户联保贷款难以全面推开,甚至存在贷款户相互担保问题;违规贷款时有发生,屡禁不止,少数农信社存在个人立据企业用钱等垒大户贷款;信贷道德风险是一种难以控制的潜意识风险,往往取决于信贷员是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过硬的业务素质;贷款外清外核工作难度大,只有通过外核才能发现是否存在收贷收息不报账、跨区域放款和冒名贷款等问题。
    计算机制度执行难。计算机运行日志记载不祥尽、不及时,使一些重要事项在检查时找不到依据;会计主管授权不真实,如电脑抹账、修改账户信息、撤销更改密码等业务,存在一人掌管两个代号及密码现象,越权办理特殊授权业务;操作人员短时离开未退出计算机操作环境等,都有可能给心术不正之人提供作案的机会。

对 策

    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复杂的艰巨工程,应上下联动,综合治理,加大稽核检查力度,建立防范案件和控制风险的案件专项治理长效机制,采取以下防案和控案的主要对策。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农信社梳理和修订规章制度汇编成册,人手一份,并落实在具体日常工作与行动中。
    建立案件专项治理网络,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实行会计主管人员异地轮岗,对在一个信用社连续任期3年以上的主办会计进行异社换岗交流。
    实行稽核员换片,对一年以上的驻片稽核员全部进行了工作片轮换,实行一年一换制度。
    实行主办会计委派制,工资待遇由联社发放,将主办会计从信用社中分离出来,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能,使其成为联社委派在信用社的二级稽核员。
    规范操作流程,加大综合治理力度,进行定期与不定期跟踪检查,严防各类突发性事件与案件发生,严格落实问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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