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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应从“合”字着眼

日期:2006-03-14 09:54   作者:于璐娜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经济新闻》2006年第1900期三版

    “两会”期间,农民组织化问题引起众多政协委员的关注,并认为在我国农业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关键阶段,农业内部仍有很大的增收潜力可以挖掘,他们强调——新农村建设应从“合”字着眼

    “我们不能再因为1958年的失误,就永远否定在农村走合作化道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重新思考集体合作的重要性,防止‘重农户单干多,重集体合作少’的习惯和倾向。”身为国务院参事的政协委员任玉岭在今年“两会”上因语出惊人引起了不少媒体的关注,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他果然直奔主题、一针见血。
    “我到过一些比较富裕的农村,各家都建起了两层小楼,用上了大铁门,院内、屋内都整洁有序,但是村里的道路却无人问津,一到了雨天,道路泥泞不堪,没法儿走。不是农民没有钱,实际上是因为没有人组织,不重视集体合作的作用。”任玉岭说。
    上述问题并不是任玉岭委员的一家之言。农村各项事业组织化管理的缺乏已经引起众多委员的关注。

基础设施谁来修

    郑楚光委员指出,我国绝大多数省市已在短短几年中,取消了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简称“两工”),这虽然使农民负担明显减轻,但随之出现的是,原本就十分脆弱的农业基础设施越来越不堪重负。
    据介绍,“两工”取消后,一方面,由于财力限制,部门间、区域间协调困难,不能做到整体推进,农村建设的综合效益难以充分发挥;另一方面,由于群众各有想法,一些基层干部心存顾虑,上下沟通不易,从而难以形成合力,导致一些项目和建设工程难以有效组织和实施。
    郑楚光说,我国应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为主体的多元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保障体系,以及产权明晰的农村劳动积累新机制。他提出,国家应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筹资筹劳进行基础设施和社区内公益设施建设,并给予适当补贴和奖励。关于集体资产管理,应参照国有资产管理的办法,对集体资产存量进行清理。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要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在这一前提下,鼓励和支持农民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开展经营性、劳动密集型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劳动积累。

生产效益如何创

    小规模土地经营问题是委员们讨论的另一个热点。
    民建党中央经过去年一年对我国粮食主产区的调研,得出结论:城市化以及相伴而生的农业规模经营是现代化的必然趋势,是中国农民走向富裕的必经之路。全面照搬国外的土地集中模式,在中国行不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仍然是农村稳定发展的现实保证。但是,稳定并不意味着把千百万户农村家庭继续而长期锁定在分散的一小片一小片土地上,锁定在贫困的状态中。
    徐更生委员说,小规模的土地经营使大量农业科技成果难以推广,这必将阻碍我国农业的现代化进程。吉林省玉米产区曾出现了严重的玉米螟虫害,科学院的专家们研制出一种寄生蜂,专门用于消灭这种螟虫,并采用整箱出租的方式,向农民推广应用。但由于寄生蜂见虫就灭,并不会专门为哪一家的玉米“工作”,结果农民们谁也不愿掏钱租用这种蜂箱。一项很好的技术却遭遇了尴尬的境地。
    民建党中央有关负责人表示,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我国农业最现实的选择是:在少数确实具备条件的地方,通过正确引导农民自愿流转土地,逐步实现土地规模经营;在更广阔的农村,应当积极探索在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依靠产业化经营、合作服务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路子。而当前,我国一些地方在生产实践中探索出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型、产业化经营带动型、社会化服务带动型等合作服务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模式,具有方向意义。各地应广泛宣传普及合作知识,使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充分认识到通过合作才能提高规模效益和竞争力的道理,为按市场经济要求和农民意愿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创造广泛深厚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产业利润怎么分

    合作的最终目的是让农民增收,然而,任玉岭委员在调查中发现,在部分地区,一些企业打着农业龙头企业的旗号,与乡镇政府联合起来大片征用农民土地作为产业基地,让农民来企业打工。虽然企业通过加工、出口等环节赚取了高额利润,但提供给农民的收入却很少,并没有成为真正带动农民致富的“龙头”。
    任玉岭委员提醒说,在农村产业化的发展中,不要都依靠外边的公司经营,应该创造条件将农民组织起来,建立自己的专业公司或合作社,开展农产品的营销和加工。他分析说,农民不是找不到合适的项目,也不是没有能力经营,主要是缺少资金。国家财政和金融应该扶持农民自己的“公司+农户”或“合作社+农户”,既可使国家财政、金融在农村找到真正惠农的对接点,又能使农民真正通过发展产业富起来。
    民建中央有关负责人也表示,推广合作服务,要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和意愿,让农民自主选择,保障农民的经济利益。要让农民从中得到实惠,收入不断增长。
    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委员说,农业类民营企业这些年的实践证明,成立农业技术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组织农民融入现代农业产业链,为农民提供“一条龙”的服务,在技术引进、资金担保、产品销售等环节帮助农民,这些举措都能切实带动农民致富,也推动了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
    刘永好联合韩伟、王祥林等十位农业类民营企业家提出倡议,让广大的民营企业家联合起来,到农村去投资和发展,在广阔的田野上,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的变革,最终实现农业创造价值,农民分享价值,价值留在农村,城乡和谐发展的美好局面。他们提出了发挥各自企业的优势,实行一个企业帮助一个村或者几个企业帮助一个村的发展计划,以带动更多的农民朋友通过种植业、养殖业或其它适合的方式求得发展。

■ 同期声

    陈耀邦委员关于《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提案——
    建议尽快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我国农民这个最大弱势群体的自助经济组织,应赋予其“特殊法人”资格,给予法律保障和保护。法律要对这类经济合作组织进行清晰界定,应在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明确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以农民为主体,由农民自办、自愿参加、自我管理,最终落脚到农民受益上。
    刘泽民委员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建议——
    提高我国农业的竞争力应从三方面入手:
    一是要坚持农业家庭经营,扩大农业经营规模,以增强农业发展的微观基础。首先要从赋予农民迁徙权入手,深化农村户籍制度改革,减少农民的数量;从促进土地使用权流转入手,深化农地使用制度改革,扩大农户的经营规模。
    二是坚持生产的家庭经营,强化营销的社区合作,以增强农业发展的中观基础。这就要发育非生产领域的农民合作组织,有效地降低农民购买生产要素、销售产品的交易成本和学习技术的成本。
    三是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改进扶持方向,以增强农业发展的宏观基础。
    陈家骅委员《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七条建议》——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第一要务是发展经济。农村经济的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和产业支撑。要转变农业增长方式,用先进的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先进的组织形式经营农业,用先进的管理理念指导农业,促进我国农业从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培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加快发展生态农业,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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