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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蜜是好是坏 一看全都明白
蜂蜜新包装将印国标字样

日期:2005-12-28 11:04   作者:于璐娜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经济新闻》2005年第1851期三版
    本报讯(记者 于璐娜)消费者在购买蜂蜜时通常很难确定蜂蜜的优劣,五花八门的包装往往让人眼花缭乱。12月21日,在《蜂蜜》新国标培训班上,中国蜂产品协会会长罗梦传告诉记者:“今后消费者从包装上就能一眼分辨出蜂蜜的好坏。”
    原来《蜂蜜》新国标在包装标签的要求中对产品标准号做了强制性要求。标准规定,符合标准强制性要求和推荐性要求的,应标示为“符合GB18796要求”;仅符合标准强制性要求的,应标示为“符合GB18796的强制性要求”。今后消费者看到包装上印有“符合GB18796要求”的产品就可以放心购买,而印有“符合GB18796的强制性要求”的产品虽然也是合格产品,但品质上却可能逊于前者。
    罗会长解释说,《蜂蜜》新国标属于条文强制性标准,也就是说标准中只有部分条文是强制性要求,根据我国标准化法规定,这些要求企业必须执行;而另一部分仍是推荐性要求,鼓励企业执行。为了真实体现产品的标准水平,加强标准的执行力度,新国标在制定时增加了不少鼓励企业采用推荐性要求的措施,而上述要求正是措施之一。
    据了解,通常国家标准要低于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然而我国的蜂蜜行业却正相反。由于现行的蜂蜜行业标准与国家标准都是推荐性标准,生产企业可自愿采用,六成以上的蜂蜜生产企业都采用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而且多数低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一些企业的标准水平低到连蜂蜜的基本理化指标都没有,结果造成很多采用高标准的企业反而吃亏,产品失去竞争力。
    新国标的主要起草人之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蜜蜂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国家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李子健指出,新国标中除对水分、果糖和葡萄糖含量、蔗糖含量三项理化指标做出了强制性要求,其他理化指标都是推荐性要求,可以不作为政府及监督机构判定的依据,但却可以作为评价的依据,评价结果可以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这也是对采用推荐性标准的企业的一种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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