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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生在第十三期全国县级供销合作社主任培训班结业仪式上强调
加快搭建平台 扩大组织资源
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日期:2005-12-31 11:42   作者:未红国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合作金融》2005年第48期H1版
    本报讯 (记者 未红国)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李春生在12月27日的第十三期全国县级供销合作社主任培训班结业仪式上强调,县级供销合作社要加快搭建服务平台,扩大组织资源,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李春生指出,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部署,提出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这是供销合作社一次难得的历史机遇。供销合作社的根在农村,贴近农民,多年来一直坚持为农服务的办社宗旨,在服务中与农民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在农村构建了比较健全的经营网络。供销合作社的基层社、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综合服务社以及社有企业等,在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建设新农村的历史任务前,供销社应当也是可以大有作为的。各级供销合作社尤其是县级社,要统一思想,从建设新农村的高度,切实增强基层社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李春生说,近几年来,各地县级社积极贯彻总社“四项改造”的发展思路,不断推进体制、机制的改革与创新,经济实力和为农服务功能明显增强,逐步发展成为开放的多种经济主体广泛参与的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但是,县级社的改革与发展状况仍然不容乐观,县级社和基层社的新体制、新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职能转换尚未完全到位,经济实力与经营活力仍然不强,尤其是基层社改革滞后,已成为全系统最薄弱的环节。
    李春生指出,县级社是基层社建设的直接领导者和组织者,要将基层社的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新建与改造并举,以新建为主”的方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夯实并扩大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基础。积极推进开放办社,通过经济手段和良好的服务,吸引和接纳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加入联合社,努力成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为成员社提供政策、法律、信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在继续创办、领办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同时,积极引导农村的能人、农产品经纪人、种养大户自办专业合作组织,本着“少当头、多服务,少包办、多指导,少干预、多协调”的工作方针,以县级社或中心社为平台,抢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经纪人协会或联合会的招牌,为广大农民和各类为农服务组织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把他们组织起来,引导他们走向市场。
    李春生强调,供销社作为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最大的优势就是遍布城乡的经营服务网络,尤其是县及县以下的农村经营网络。要通过现代流通方式重新整合供销社原有的网络,在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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